近段時間,由“奔馳事件”而生的一系列“花樣維權”層出不窮,頗有些接力賽的意味。前有車主坐車蓋舌戰4S店,今有房主坐沙盤大鬧售樓處,不過兩個故事結局大相徑庭,後一維權者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刑拘。新聞一出,隨即引發熱議,有人覺得這亦是情非得已,也有人認爲“東施效顰”實不足取。

“奔馳事件”後“花樣維權”層出不窮,若想走出困境這點纔是關鍵

此前的輿論風暴中,西安奔馳女車主曾說不希望“以鬧維權”被大面積效仿,可如今看來事與願違。而隨着類似事件越來越多,不少人也犯起嘀咕,不鬧一下自身權益是不是就無法保障?更有人“善意提醒”,坐車蓋爛大街了,不想點新招就是白忙活。雖是調侃,但卻包含着多少普通消費者的心酸與無奈。

每個事件都有其特殊性,拋開其中複雜的利益糾葛不談,一個非常規操作能引發如此大範圍的羣體效仿,很讓人深思。除去無理取“鬧”的可能,正常渠道不通暢怕是主要原因。維權需要通過理性對話,而理性對話的一大前提就是平等。可在消費市場上這一點常難保證,與商家相比,消費者人單力薄,精力、財力、專業知識等都有限,沒有太多話語權及議價能力。在這種不平衡的狀態下,一旦出現權益糾紛,很多企業、商家往往會採取“拖字訣”,要麼給出一個最利己的解決方案。而爲了尋求一個更好的對話機會,消費者必須提升自身“實力”。“鬧大思維”的邏輯也在於此——以輿論關注來爲自己打氣,在畸形博弈中獲得更多話語權。

從這一層面看,個案的和解,遠不是問題的終結。回看話題源頭,西安奔馳女車主的糾紛暫告段落,但許多疑問卻遠沒解開——前期溝通爲何無果,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換句話說,維權者確實換了輛不漏油的車,但事件暴露出的諸多漏洞並未補上,沒有實現以個案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效果。正因爲普遍性的問題未能解決,某種程度上鼓勵了更多人劍走偏鋒,讓本就阻力不小的維權路,又多了一個“按鬧分配”的潛規則,陷入比“創意”、拼關注的惡性循環。如此一來,消費者維權只會越來越難。

走出維權困境,法律是關鍵的“第三方”。我們要倡導理性維權、依法維權,但更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爲消費者撐腰。在這一方面,相關部門不妨以引發廣泛關注的個案爲契機,徹查種種“潛規則”,用法律建立常態、透明、高效、制度化的維權體系,讓每一個普通消費者在權益受損時,不必搞“行爲藝術”就能維護自己正當的權益。這或許纔是我們關注這一話題的最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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