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3日8時40分許,租住在嘉興市區真合裏小區的馮某(女,歿年22歲,秀洲區人)被發現陳屍租房的自行車庫內。接到報案後,嘉興市公安局、秀城區分局(現更名爲南湖區分局)兩級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進行勘查。經勘查,現場環境單一,僅有少許生物檢材及痕跡物證。

案發後,偵辦民警立即對案發現場周邊居住的重點人員及小區住戶進行了地毯式排查,但並未取得突破性進展。由於當時作案環境特殊,作案對象又存在着不特定性,偵察條件十分有限,案件雖有部分線索,但嫌疑人身份遲遲不能確定。

鑑於當時刑事科學技術還較落後,在現場提取到的與案件相關的痕跡物證和檢材中無法獲取嫌疑人的身份線索,但南湖警方將相關證據精心保存了下來。同時這22年來,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始終沒有放棄對該案件的偵破。

2017年以來,在全省統一部署的命案積案集中攻堅專項行動中,南湖警方對1989年至今的所有命案積案開展集中攻堅。依託於近年來發展迅速的刑事科學技術,辦案民警通過對該案進行再一次重新梳理,詳細對案件線索進行再排摸,對痕跡物證及檢材再比對。

2019年,初步將犯罪嫌疑人鎖定於重慶大足縣一帶的郭姓家族,並於當年7月趕赴當地進行調查,但此行並未發現任何與當年案犯有關的信息。隨後,南湖警方又將目光鎖定在雲南昭通及四川宜賓一帶的另一郭姓家族。2019年11月,通過近一個月的走訪排摸,發現當地一郭姓家族中部分男性曾在嘉興打工這一線索。通過進一步偵查發現,其家族中一名叫郭某的男子至今仍在嘉興活動。

隨即通過四川宜賓警方的協助聯動,南湖警方以上門服務爲由對郭某進行樣本採集,12月27日,血樣檢驗結果顯示完全吻合,郭某(男,43歲,四川宜賓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南湖警方組織精幹警力進行抓捕行動,成功將租住在嘉興市經開區石堰小區的郭某抓捕歸案。

經審訊,郭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供述,1997年12月2日晚,其在喫過晚飯後沿着河邊小路從打工的工地一路走到真合裏小區門口。22時許,郭某在小區門口遇到了剛從飯店下班回家獨行的馮某,遂心生歹意,並尾隨馮某至車庫實施搶劫。

其間,馮某拼命掙扎並大聲呼救。郭某爲阻止其喊叫,採取捂鼻、捂嘴等手段,將馮某殘忍殺害。作案後,郭某將馮某的隨身財物搶走並逃離現場。

郭某因涉嫌搶劫殺人罪已被南湖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該案已移訴至南湖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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