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南都记者获悉,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百度称今日头条大量窃取百度“TOP1”搜索产品结果,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无独有偶,同一天下午,南都记者从今日头条母公司字节跳动了解到,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因发现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同样索赔9000万,并要求百度在其首页道歉30天,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百度告头条盗用搜索结果

据悉,此案涉及的“TOP1”产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搜索产品的简称。不同于传统搜索用URL(链接地址)满足用户搜索需求,“TOP1”产品创造性地在搜索结果首位,将用户所寻找的答案或者查找的资源直接展示给用户,提升用户获取信息的效率。据悉,“TOP1”产品是百度在AI领域的前瞻性探索,百度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

然而,近期百度公司发现,在今日头条“头条搜索”服务的搜索结果中,存在大量盗用百度“TOP1产品”搜索结果的内容。百度方面向法院出示的证据显示:在今日头条搜索“螃蟹和西红柿吃会中毒吗”,首个搜索结果中的图片上赫然打着百度LOGO水印;而搜索“1立方厘米水等于多少升”,首条搜索结果中,嵌入了“抄自百度”的字眼……据了解,这些都是百度为防止“TOP1”搜索结果被抄袭预先打下的“防伪标记”。百度认为这种行为是对其技术及劳动成果的公然窃取,已经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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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在今日头条已经搜索不到上述带有百度“防伪印记”的搜索内容。

目前,百度方面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

南都记者从百度方面确认法院已立案。截至发稿时,今日头条方面未有回应。

抖音诉百度窃取短视频

巧合的是,4月26日下午,南都记者从今日头条母公司字节跳动获悉,因发现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抖音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9000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据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抖音方面表示,百度未经抖音授权,在其开发运营的“简单搜索”APP中,在热榜板块设置了抖音专栏。当用户点击相关视频时,可以在“简单搜索”APP内直接实现“抖音”热播视频的播放。为了掩人耳目,从抖音窃取视频后,百度又通过技术手段将抖音的水印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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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公司认为,百度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将“抖音”视频在其经营的“简单搜索”APP中进行展示并播放,这种行为已经对“抖音”的相关视频内容形成了实质性替代,严重攫取了抖音的经营成果,实现了百度“简单搜索”APP的短期迅速发展,恶性抢夺了本应该属于抖音的用户及平台流量。

抖音在起诉书中表示,百度这种行为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在降低“抖音短视频”APP竞争优势的同时扩大了“简单搜索”APP的竞争优势,是典型的“不劳而获”和“搭便车”行为,已经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同时违反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扰乱了正当互联网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官方资料显示,“简单搜索”是一款由百度在2017年7月开发并上线的搜索APP。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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