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点:这些年乘客抢司机方向盘事件合集,结局很惨,只有一起躲过灾难,只因他们这样的举动

最惨痛教训:重庆女乘客与公交司机斗殴致15人死亡

与之相比,这个视频更让人为女公交司机点赞

2016年5月27日下午

一辆610路公交车行驶在武汉长江二桥中部

当时全车搭载约20位乘客

正行驶在桥面的公交专用道上

突然,一中年女乘客冲上前

抢夺女驾驶员戚婷婷手中的方向盘

危急时刻

女驾驶员戚婷婷临危不乱

减速、急刹、靠边停车、拉手刹

坐在车厢后部座位上的乘客吴烨猛冲上前

死死抱住正在拼命抢夺方向盘的中年妇女

并将其拖离驾驶室

随后在其他乘客协助下

吴烨等乘客一起将该中年妇女围在座位上

全车人做出了“教科书般的操作”

一场瞬间或将引发的危机化险为夷

今年4月20号上午,一辆由湖南衡阳驶往长沙的长途大巴在途经湖南湘潭昭山收费站后重新驶回高速。此时,大巴车上发生了惊险一幕。

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冲向驾驶室,与司机发生争执,朝其怒吼,情绪十分激动。

随后他竟然伸手抢夺方向盘!多亏司机牢牢把握住方向盘,但还是可以看出车辆摆动很大。

这时,杀出一名乘客,飞起一脚猛踹男子,将其行为制止,快速化解了险情。

惊险瞬间在这里↓↓↓

根据现行刑法,女乘客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现在,她因自己的愚蠢行为丧命,法律无法再追究她的责任,但她死了也会被人责骂,成为“不作死就不会死”,丧失道德的教科书。

这些抢方向盘的,虽然没死,但是被判刑

(1):疯狂的老人,被刑拘

(2)林某抢方向盘获刑

(3)男子抢方向盘定为刑事案件

(4)男子祭祖不成反进牢房

(5)老人抢方向盘被采取刑事措施

(6)老人抢方向盘被逮捕

(7)90后小伙抢方向盘负刑事责任

(8)宋某抢方向盘被刑事拘留

维护公共安全,该出手时就出手

那些抢公交司机方向盘的,让当律来严惩你!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一事,网络上流传出多个段子。有的还很有道理,一起来看看。

 一、吉林市的伙伴们注意了:

以后坐3、4、9、12、30、31、55 130、42、103、301路公交车 的,谁要是敢和司机吵架动手,全车人都揍他……

因为这几路公交车都过江……

二、万州公交车坠江的总结:

泼妇:

本来只错过一站,

结果错过了一生。

司机:

都说冲动是魔鬼,

这下真去见鬼了。

(争吵长达5分钟……)

乘客:

个个觉得事不关己,

最后遗像高高挂起...

畸形的社会,

悲哀的结局!

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做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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