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邂逅 凤山男子赔钱20万还坐一年牢
不管风里雨里,我们都和你在一起
遇见你
花光了我所有的 “ 运气 ”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
我希望从未相遇过
2018年3月19日8时许,吴某驾驶桂M855XX号三轮载货摩托车正从凤山县中亭乡陇弄村陇弄屯往凤山县中亭乡柏林村方向行驶。
路经亭乡陇弄村路段的时候,三轮载货摩托车司机吴某遇见了田某、黄某夫妇。
夫妇俩
你好,能载我俩到凤凌二级公路路口处吗?
当然可以。
司机吴某
今天遇上活雷锋了,
我真的太激动了,
咋这么幸运呢!
......
可惜的是,不幸也降临得很快。
当车辆行至中亭乡陇弄村一回头弯路段时,因吴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车辆失控驶出道路左侧并翻下路坎,造成田某当场死亡,黄某、吴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凤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
这世上本就没有后悔药,
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这位 “ 活雷锋 ” 的一片好心,
如今酿成了大错,
必将成为阶下之囚。
凤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
吴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是该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田某、黄某在该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
凤山县人民法院认为
驾驶人吴某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载货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一人当场死亡及一人轻伤二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吴某的犯罪行为致使附带民事诉讼受害家属遭受经济损失,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吴某是免费搭载田某、黄某夫妇,属好意搭乘,可酌情适当减轻吴某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确定减轻吴某40%的赔偿责任。
近日,凤山县人民法院宣判: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受害者家属各种费用19.7余万元。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规,日常出行要乘坐正规合格的客运车辆,杜绝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增强抵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编辑|韦晨曦
责编|韦学铖
审核|苏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