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男子因中午饮酒过度,竟然睡在兴安北路与东库街公铁立交桥路基上,此时室外气温非常低,该男子随时可能被冻坏。这一幕恰巧被路面巡逻交警发现,几经周折,交警联系到男子家人,助其解围。

当日14时30分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四中队辅警王超在辖区巡逻看到路基上躺着一名中年男子,路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纷纷回头观望。王超赶忙过去查看。只见该男子满身酒气,附近未发现有交通事故现场,初步查看其身上无明显外伤,于是便上前呼叫。该男子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对王超的呼叫并无理睬。为避免意外,将男子扶起后将骑乘摩托车的护膝垫到男子头下,脱下警服为其取暖。为及时联系到家人,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找到他的手机,由于设有密码,王超急中生智通过男子的指纹解锁后终于联系到他的爱人。就在等待男子爱人到达现场期间,王超不时唤醒他,担心他昏睡过去。经过简单寻问,据该男子称中午喝了近一斤白酒,仍然要坚持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由于喝的太多,便昏睡到立交桥上,男子的经历让围观群众为之捏了一把汗。幸好没有发生其他意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约二十分钟后,该男子爱人来到现场后将醉酒男子带回了家,在执勤交警帮助下成功脱险。

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仅违法,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冬季出行风险隐患增大。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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