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一男子因中午飲酒過度,竟然睡在興安北路與東庫街公鐵立交橋路基上,此時室外氣溫非常低,該男子隨時可能被凍壞。這一幕恰巧被路面巡邏交警發現,幾經周折,交警聯繫到男子家人,助其解圍。

當日14時30分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城大隊四中隊輔警王超在轄區巡邏看到路基上躺着一名中年男子,路過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紛紛回頭觀望。王超趕忙過去查看。只見該男子滿身酒氣,附近未發現有交通事故現場,初步查看其身上無明顯外傷,於是便上前呼叫。該男子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對王超的呼叫並無理睬。爲避免意外,將男子扶起後將騎乘摩托車的護膝墊到男子頭下,脫下警服爲其取暖。爲及時聯繫到家人,在其他羣衆的幫助下找到他的手機,由於設有密碼,王超急中生智通過男子的指紋解鎖後終於聯繫到他的愛人。就在等待男子愛人到達現場期間,王超不時喚醒他,擔心他昏睡過去。經過簡單尋問,據該男子稱中午喝了近一斤白酒,仍然要堅持駕駛電動自行車回家,由於喝的太多,便昏睡到立交橋上,男子的經歷讓圍觀羣衆爲之捏了一把汗。幸好沒有發生其他意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約二十分鐘後,該男子愛人來到現場後將醉酒男子帶回了家,在執勤交警幫助下成功脫險。

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僅違法,而且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冬季出行風險隱患增大。爲了您的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