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莎 北京報道 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雨花臺區明尚西苑6棟發生火災。截至23日24時,事故共造成15人遇難,44人在院治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梁軍通報,經初步分析,火災爲6棟建築地面架空層電動自行車停放處起火引發,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多發,呈上升態勢。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較2022年上升17.4%;2022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1.8萬起,比2021年上升23.4%。

受訪專家認爲,電動自行車市場保有量大、部分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電池管理不規範、非法改裝、不規範充電、線路老化、使用不當等,都會滋生大量安全隱患,增加火災發生風險。用戶將電動車停放到樓道或門廳等公共區域,或者在易燃物附近充電,一旦發生短路,引發火災,很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月26日,應急管理部召開部黨委會和部務會,會議指出,要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刻吸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督促各地突出“三類場所”和高層居民樓等,全面徹底排查整治各類消防安全風險隱患,集中治理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等突出問題。

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易引發火災

據南京電視臺科教頻道《法治現場》2022年報道,明尚西苑有居民反映,小區內1樓架空層擠滿電動車,存在消防隱患。

公開資料顯示,明尚西苑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南京新鴻運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也負責與明尚西苑一街之隔的明尚東苑。據媒體報道,明尚東苑張貼有多張2023年發佈的通知,在其中一張由新鴻運物業岱善管理處發佈的“友情提醒”寫着:“爲排除安全隱患,請將車輛移至小區架空層或負一層存放。”

按照《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架空層是指用結構支撐且無外圍護牆體的開敞空間。有人員正常活動的架空層的淨高不應低於2.0m。

煒衡火災爆炸與應急管理法律事務專委會主任、北京市煒衡(瀋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遼寧省法學會應急管理法治研究會副會長曹剛表示,國家建設工程規範標準對於架空層沒有具體詳細規定,但如果架空層內設置了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依法則應禁止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爲電動自行車充電。另外,如果架空層有電纜井、管道井穿過,應在樓板處以及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隙採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且耐火性能不應低於樓板的耐火性能。

他表示,架空層一般設置在首層或頂層,按規範不需要設置自動消防報警和滅火設施,如果首層架空區設置了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或者充電站,既增加火災負荷又加大疏散難度,一旦發生火災,火勢會迅速蔓延開來,在較短的時間內會將全樓捲入火海之中,很容易阻斷人員求生道路,無法由此逃生室外。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副教授、北京市科協防災減災專業智庫基地專家孔鋒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之後,要立即撥打當地火警電話,向消防部門報告火災,儘快進行現場救援;在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要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火場,避免恐慌和混亂可能造成的羣體性踩踏事件,有序疏散,避免被困。

孔鋒提醒,在撤離過程中要低姿逃生,減少煙霧對呼吸系統的傷害,情況比較危及時避免返回火災現場。在可能的情況下關閉自行車電源或者家中相關電源,減少火勢蔓延的可能性。另外,及時與消防救援隊員溝通,提供火源位置及建築物結構等情況,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根據目前已經明確的信息,火災爲明尚西苑6棟建築地面架空層電動自行車停放處起火引發,具體原因還有待調查,火災是否與電動自行車電氣故障和自燃相關尚不可知。

孔鋒表示,很多人將電動自行車放在樓道或門廳等公共區域,或者在一些易燃物附近充電,一旦發生短路現象,引發火災,就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尤其是當電動自行車發生爆炸或爆燃後,居民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再去滅火就面臨較大的風險。

如果火災是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故障引發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現場如有監控,則肇事車主是首要責任人,引發火災,須承擔賠償責任。物業管理不善,未及時預警與滅火,未盡安保責任,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該停車處是倡導設立的,未盡安保警示義務,相關倡導責任人亦須承擔行政責任。但現實中,面對鉅額損失,無論是車主或物業,賠償能力有限,受害者的損失難以填補,生活會非常困難。如果沒有監控,不能確認肇事車主,賠償更難。

如何防患於未“燃”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多發頻發。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數據,2022年,全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3億多輛且不斷增多,火災風險持續上升。2022年和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分別爲1.8萬起和2.1萬起,較上年分別增加23.4%和17.4%。

孔鋒表示,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增加,與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充電器、充電線路、車輛材質和使用環境等方面都存在一定聯繫。

他談到,電動自行車的鋰離子電池技術問題、非法改裝、不規範充電、線路損壞或老化引發的電氣故障、過度超載或極端天氣使用不當損壞電動自行車電氣系統等,都會增加火災風險隱患。

曹剛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電動自行車在日常使用、停放或者充電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火災,但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火災的危險程度很高。一方面,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怕高溫、燃燒猛烈、蔓延速度快的特性,一旦起火很容易殃及相鄰電動自行車,蔓延後成片着火。另一方面,電動自行車充電時如果使用臨時的插線板和線路,可能存在插線板不合規、線路老化、接觸不良以及電流電壓不穩定等問題。除此之外,目前市面上仍有部分不符合現行安全規範的老舊車在超期服役,同樣存在安全隱患。

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發現,2022年接報的1.8萬起電動自行車火災中,接報居住場所內因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居多)故障引發的火災3242起,比2021年上升17.3%。

孔鋒表示,隨着電動自行車的普及和使用頻率的增長,電動自行車市場保有量不斷增加,客觀上也增加了其發生火災的潛在危險性。

曹剛表示,電動自行車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是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市場保有量很大,在保證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管理方面都存在難度,即使很小比例出了問題,表現出來的火災數量也會很驚人。

曹剛認爲,廠家在設計和生產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過程中的不足或者缺陷也是導致發生火災的重要原因。沒有針對鋰離子電池特性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電池碰撞保護不足。電池管理安全管理系統不過關,比如未設置充滿電即停功能等。廠家未明示提醒鋰離子電池不能零攝氏度以下充電等。

進一步聚焦電動自行車管理,曹剛認爲,電動自行車管理涉及技術標準、產品質量管理、銷售使用、電池電路改裝、回收利用等環節。比如我國對電動自行車電池安全技術標準只涉及出廠檢測檢驗標準,對於出廠後的安全評價缺乏技術標準。我國電動自行車管理還存在主體多難度大的問題,目前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管理主體主要依靠社區居委會和物業上,前者是羣衆性自治組織,後者爲服務企業,管理手段、力度有限。

曹剛表示,提高電動自行車生產和使用的安全性能要從多方面、多主體、多環節入手,做相應規定。工廠製造環節要對車輛和電池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在銷售環節要明確不能隨意改裝,在使用環節用戶要養成良好的使用習慣,不要非法改裝、亂停亂放、入戶充電等,在社會管理方面社區居委會和物業要加強管理,及時發現和勸阻用戶使用不當問題時,要馬上報告執法部門介入處理。

從實際來看,孔鋒表示,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過程中的標準尚不統一,要制定和完善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標準,明確各環節的責任和要求,加強監管力度,加大對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的行爲,避免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除此之外,部分地區還存在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問題,公共充電設施相對滯後,不能滿足居民電動自行車充電要求,增加入戶充電的情況,要增加公共充電設施,鼓勵社區和單位設置充電樁。

除此之外,孔鋒表示,要加強對售後服務企業的管理,要求其提供規範的維護和檢測服務。社區層面也要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監督。政府要建立信息化管理平臺,用信息化技術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監管、追溯,提高管理效率。有關部門也可以定期組織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輛和場所進行排查和整改。

在孔鋒看來,居民對電動自行車的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也反映出部分居民安全意識淡薄,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知識瞭解不足的問題。

對此,曹剛表示,要做好相關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讓居民瞭解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規範及火災危險和危害,提高居民電動自行車使用的安全意識,呼籲更多居民互相監督,發現不安全使用停放電動自行車的現象,第一時間告知相關單位和部門及時處理。

(作者:李莎 編輯: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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