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男子劉某跟女友吵架,

劉某越想越氣,放火把家給燒了,

邊燒還邊錄視頻,威脅女友回家。

結果燒了房子不談,還差點危及整棟樓的安全。

近日,泰州興化市人民法院,

以放火罪判處劉某三年有期徒刑。

劉某放火威脅女友,結果燒了房子

今年 3 月,被告人劉某喫晚飯時與女朋友柳某因爲瑣事發生爭吵,柳某氣憤地要求劉某離開其租住的房間後便自己出門了。劉某外出尋找女友未果,越想越生氣,便用打火機把掛在牀邊上的毯子點着了,後又把火熄滅,把燒完的毯子和地上的灰拍了視頻通過微信發給了柳某,企圖利用這種方式恐嚇柳某趕緊回家,但柳某並未理睬。

劉某一時怒從心頭起,他用打火機把裝衣服和其他物品的包點着後,用微信拍了一段視頻發給柳某便自行下樓離開,完全不管不顧仍在着火。期間劉某的表弟也曾到該房間查看火是否熄滅,但由於房間煙霧較大,劉某的表弟沒有仔細檢查,只是把牀上的明火撲滅,就匆忙離開現場。

而因爲櫃子裏面還有火沒被滅掉,結果導致火勢越來越大,最終燒了房子,幸虧鄰居發現及時報警,才未造成人員傷亡。而劉某的行爲也將整棟樓至於危險之中,現場圍觀的羣衆都表示很後怕。

事發第二天,劉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興化市人民法院審理期間,女友柳某多次向承辦法官電話詢問劉某情況。她對劉某表示諒解,不想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表示願意替劉某賠償損失,希望能從輕處罰。而劉某的母親也多次表示,自己一個人將兒子撫養長大,現在身體不好,還要撫養年幼的孫子,希望能對劉某從輕處罰。

庭審中,被告人劉某表示非常後悔,本意只是爲了嚇唬嚇唬女友,沒想到自己的一時衝動帶來了這麼嚴重的後果。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已構成放火罪,且情節嚴重,根據相關法律,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放火罪是常見的嚴重刑事犯罪之一,其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其可能造成的後果往往是極其嚴重且無法挽回的,所以不要拿放火當兒戲,也不要拿自由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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