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成功偵破後,110警情和八類案件發案明顯下降,社會秩序明顯好轉,羣衆安全感從破案前的94.7%上升至96.82%,對公安機關的滿意度上升2.84個百分點……”說起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性質組織偵破後太和縣的社會治安情況,公安機關給出的答案有理有據。

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性質組織萌芽於2000年前後,長期盤踞在太和縣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涉案人員多達168人,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後,安徽省首起由全國掃黑辦重點掛牌督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3月29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邢丙軍、王成斌等5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認定這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涉14項罪名,維持一審判決對邢丙軍、王成斌等39名上訴人及其他12名原審被告人定罪量刑。邢丙軍、王成斌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48人分別被判處18年至6個月不等刑罰,另有2人被判處管制或免於處罰。邢丙軍外號“邢痞子”,兄弟四人,在太和“河沿”一帶名聲很大,其四弟邢小偉因好打好鬥,在一次鬥毆中因傷致死。王成斌初中畢業後在河南塔溝武校習武,因在3個省獲得散打冠軍被選送到某省體院學習,1998年畢業後被分配到太和縣體委工作。 “邢丙軍和王成斌原本並不認識,是彼此‘欣賞’和相互利用,讓他們走到一起。”辦案人員說。(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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