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提供了基本遵循。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这在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出台后,党章规定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就都有了相应的条例,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不论怎么考核,首先要坚持干部考核正确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这是任何考核的宗旨。要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保证大多数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少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这是大趋势、大环境,是风向标、指路牌。

加强学习宣传,坚决贯彻落实。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各级组织门来说,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条例的宣传与贯彻落实。首先是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强化责任意识,以身作则;同时要搞好集中学习,让考核条例内容入脑入心,时刻牢记身为领导干部该干什么,怎样去干。其次是严格执行条例,结合当地实际,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和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

守住政治底线,灵活运用考核。制度的运用可以适当灵活,但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所谓灵活,则是防止考核结果简单粗暴。要把综合分析研判作为前置环节,全面辩证地分析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显绩与潜绩、发展成果与成本代价等情况,避免出现努力作为,却被“一竿子打死”的武断判定。这就要求上级部门在制订目标任务时,充分全面考虑当地面临的实际情况,切不可想当然的划定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导致下级部门在干工作时怨声载道,完不成任务又虚报假报,甚至出现“找人背锅”的情况。

公平运用结果,干部能上能下。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先进,惩罚怠慢,否则将形同虚设。在结果运用时,各级部门要事实求实,客观兑现承诺。对不作为、懒作为的干部,该“下课”就“下课”;对有担当、能作为的干部,该提拔就提拔。切不能因为某些干部资历深厚,就碍于情面,不进行惩罚;也不能够因为年轻干部资历尚浅,以还需多加磨炼为由,而不提拔。总之,只有做到了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才能在执行条例过程中,赢得人心,促进政治环境良好有序发展。(威远县税务局 钟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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