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醫療的“下半場”

新規對行業的規範化發展無疑有深遠意義,但硬幣的另一面是,個別具體細則仍然存在“一刀切”的做法,對行業創新活力有所束縛

《中國新聞週刊》記者/趙一葦

隨着《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三個文件的下發,規範互聯網醫療行業的靴子終於落地。新規以實體醫療機構爲主、互聯網醫療公司爲輔的發展模式基本定調,進而互聯網醫療公司的資質與業務紅線已劃定。

資料圖:浙江桐鄉烏鎮一位市民在烏鎮互聯網醫院進行遠程診斷。中新社記者 王剛 攝

新規明確,醫療領域應用互聯網開展的業務可以分爲醫療核心業務和醫療非核心業務兩大類。其中,涉及診斷、治療的醫療核心業務分爲遠程醫療、互聯網診療、互聯網醫院共三類,需要嚴格遵循資質要求;而以健康諮詢、信息服務爲主的醫療非核心業務,屬於醫療服務的輔助、支持範疇,不能開展在線診療等核心業務的活動。

自此,互聯網醫療行業中最早切入的“輕問診”業務受到管制,缺乏實體醫療機構的企業不得不進一步收緊診療相關業務。而以健康諮詢、公共衛生服務爲主的大健康領域,逐漸成爲企業轉型的方向。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新規堪稱迄今互聯網醫療行業中頒佈的最細緻的政策,爲行業及企業明晰了發展方向。

但多家互聯網醫療企業向《中國新聞週刊》表達了憂慮,新規對行業的規範化發展無疑有深遠意義,但硬幣的另一面是,個別具體細則仍然存在“一刀切”的做法,對行業創新活力有所束縛。從目前情形看,新規對企業下一步的發展模式提出了挑戰,互聯網醫療行業也勢必迎來一場洗牌。

撇清泡沫

從艱難萌芽到增長爆發,互聯網醫療用了近4年時間,此後則一直處於蕩清泡沫的沉澱階段。

2014年被公認爲是“移動醫療創業元年”。據艾媒諮詢統計顯示,2014年中國移動醫療的市場規模達到30億元人民幣,全球移動醫療市場規模達45億美元。

在2015年左右,主管部門出臺的若干規劃性綱領性文件將“互聯網+醫療”列入未來長期規劃,而監管政策和市場格局又尚未明朗。一時間,各路資本蜂擁而至,超11億美元的行業融資迅速催生了一大批移動互聯網醫療公司。根據新三體研究院發佈的《互聯網醫療行業研究報告》顯示,2012~2016年,中國互聯網醫療保持38.7%的年複合增長率,2016年已經達到109億元人民幣(以下數據皆爲人民幣)的市場規模。

隨着低門檻下入局者的激增,尚未成型的市場逐漸混沌起來。

由於尚未出臺明確的行業規範,互聯網醫療只能伴隨着質疑在“灰色地帶”摸索前行,其中不乏打擦邊球的行爲。彼時,打着“輕問診”招牌,以在線醫生、醫療諮詢、醫療客服爲誘導的“網絡醫托”層出不窮,競價排名、假醫生假藥的問題也被屢屢踢爆。隨之而來的,是針對互聯網醫療亂象的討伐聲漸長,資本在警覺後迅速冷卻,行業陷入焦灼。

《中國新聞週刊》從春雨醫生方面獲悉,“輕問診”概念最初由春雨醫生首創,旨在描述在線醫患交流的健康諮詢服務。由於這一模式的可複製性強,許多後入場的企業也紛紛借用這一概念仿效服務模式,但服務質量並沒有保障。

到2016年下半年,市場進入寒冬期。而在2017年,高達1000家互聯網醫療相關企業被註銷。一場大浪淘沙後,互聯網醫療行業的倖存者已不足50家。

“這一場資本熱潮給行業製造了大量泡沫。”丁香園創始人李天天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醫療行業絕不是一個僅靠資本就能迅速催熟或清場的行業,也很難靠某一項技術型服務長久立足,沒有堅實醫療資源和獨特商業模式的企業註定無法活下來。”

如果說這一次資本退場是讓互聯網醫療初步迴歸理性,那麼今年5月的政策風聲則讓行業加速開展了一輪洗牌。

早在5月9日,互聯網醫療行業流出一份非公開的、由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徵求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和關於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發展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下稱“徵求意見稿”),其監管力度之嚴,令互聯網醫療龍頭企業也噤若寒蟬。

這份被稱爲“史上最嚴”的徵求意見稿對互聯網診療活動的地方監管部門、執業醫生、服務內容和對象等進行了限制,規定此前設置審批的所有互聯網醫療機構需在辦法發佈後15日內註銷並按新辦法重新註冊,並且在慢性病簽約服務之外不得開展其他形式的互聯網診療活動。

這意味着,如果這份徵求意見稿正式通過,幾家龍頭互聯網醫療企業早前大費周折設立的互聯網醫院將被歸零,未依附於實體機構的互聯網問診平臺將不復存在,相關的互聯網診療活動也將面臨禁止。

徵求意見稿流出後,資本進一步收緊,正在準備和已經投入運營的互聯網醫院一度陷入停滯,撐不下去的小公司倒下了不少。醫聯創始人兼CEO王仕銳回憶起這段時期,稱之爲“至暗時刻”。

幸運的是,最終出臺的新規並未對互聯網醫院下“一刀切”禁令。

“我們可以感受到,政府在以一種開放探討的心態對待互聯網醫療行業。”李天天向《中國新聞週刊》透露。多家企業代表受邀參與了新規的政策討論會,有不少建議被採納。與一年前更爲嚴厲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出臺的新規對於互聯網醫療行業探索體現出的包容和讓步,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做出更多嘗試。

資料圖:“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中新社記者 杜洋 攝

工具化

在新規中,最牽動行業敏感神經的有兩條細則,其一是互聯網醫院必須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的硬性規定,其二是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

這意味着,大多數平臺將面臨診療相關業務的收緊,此前廣爲應用的“輕問診”業務將受到平臺資質限制,且在線診療中爲初診患者提供診斷和用藥建議的服務將被視爲不合規。

“新規鼓勵互聯網醫療公司進一步工具化。”清華大學醫療管理中心研究員曹健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新規多處強調“醫院IT化”,要求推進互聯網醫療的“基礎設施化”,是希望現存的互聯網醫療公司充當工具,促進醫療服務途徑、醫療服務方式、醫療資源匹配模式的升級,提升醫療效率。

而現實是,“工具化”並不是當前互聯網醫療企業的主流發展邏輯,難以創造營收的工具化業務也並非多數企業的主要業務板塊。

作爲工具化運營代表的阿里健康,在爲醫院搭建信息化平臺的方向發力已久。《中國新聞週刊》從阿里健康方面獲悉,在與線下醫院搭建信息平臺的合作模式中,阿里健康仍在探索試驗階段,並沒有盈利點。

根據阿里健康上一財年財報數據顯示,在上一財年超24億元的總收入裏,有超23億元由以天貓醫藥館和阿里健康大藥房爲主要陣地的自營健康產品銷售、電商平臺服務兩項業務收入支撐起來。而近來廣受關注的追溯服務、創新健康相關服務仍處於起步階段,成本投入巨大,收入寥寥。

財報表明,阿里健康上一財年的收入和毛利大幅增長,均是主要由在線自營健康產品銷售業務和醫藥電商平臺服務的收入快速成長所致。

“醫藥電商板塊是絕對主要的收入來源,因而我們也有比較充沛的現金流投入追溯、創新健康等新業務中去。”阿里健康相關負責人向《中國新聞週刊》透露,阿里健康在規劃上已經進入了下一個階段,重點建設醫療信息化平臺,發力醫療人工智能。

談及這一路徑規劃,阿里健康相關負責人對《中國新聞週刊》坦言:“不是所有的互聯網醫療企業都有這麼大的精力、財力和資源來設計醫療大數據,與線下醫院合作進行工具化、平臺化建設。這項業務成本耗費巨大,技術資源門檻高,且回報尚不明確,並不是適合多數企業走的路子。”

“工具化”打法不僅需要企業的重金投入,也需要傳統醫院的積極配合。而現實情況是,缺乏盈利點的“工具化”路徑並不爲企業所看好,而傳統醫院也大多缺乏動力和意願與企業形成深度合作。

“單純爲醫院服務的工具式平臺,並非互聯網醫療企業期望和被期望探索的創新醫療模式。”在丁香園創始人李天天看來,互聯網醫療行業的價值在於解決傳統醫療系統解決不好的問題,互聯網醫療和傳統醫療的關係應理解爲兩條戰線上的同盟軍,各自負責不同的業務,共同構成完整的產業鏈服務。

在新規發佈前後,平安好醫生、微醫等頭部企業宣佈與多家三甲醫院簽約合作,企業以大數據爲基礎向醫院提供信息服務的智慧問診系統是主要合作模式。但在目前披露的信息中,這一模式的盈利方案並不清晰。

李天天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在企業與醫院的合作中,醫院是處於強勢的一方,通常都不願意把自己最核心的資源、最優勢的資源對外開放。這就使得許多希望和醫院合作的互聯網醫療企業只停留在幫助掛號、問診的層面,沒有觸及核心業務,也無法建立有效的商業模式。最終,容易造成企業簽了一堆醫院,卻什麼也沒幹成的尷尬局面。

“簽約很容易,拿到資源很難。”清華大學醫療管理中心研究員曹健對《中國新聞週刊》直言,當前企業與醫院的實際合作停留在表層的情況十分常見。以合作中最重要的數據共享爲例,從理論上完全可以實現的“跟着患者走”的數據信息化共享,在現實中卻仍然少有實踐。在技術尚不成熟,政策也沒有強制性規定的環境下,傳統醫院對共享數據的保守態度,既是對自己核心優勢的保護,也是對患者隱私信息的保護。

摸清邊界

新規出臺後,借鑑傳統醫院資源和方式的診療活動不再是互聯網醫療企業設計業務的唯一方向,從疾病導向轉爲健康導向的理念重新定義了互聯網醫療行業的落腳點。

作爲第一批入場的互聯網醫療企業,春雨醫生早早認清自己健康導向的定位,進而將重心轉入線上健康體系的建設中。《中國新聞週刊》從春雨醫生方面瞭解到,春雨當前的核心商業模式就是一個以健康諮詢爲入口的需求分發過程。

“可以說,新規中大部分條款與我們無關。”春雨醫生公關總監譚萬能向《中國新聞週刊》坦言,由於定位健康諮詢,春雨醫生並未設立實體醫療機構,並不開展定義上的互聯網診療活動,新規中涉及互聯網醫療的大多數細則都對其沒有影響。

在春雨提供的健康諮詢服務中,唯一可能被收緊的是其特色的“3~4分鐘匹配醫生”的快速響應機制。春雨方面表示,他們的分發系統可以實現在4分鐘內爲患者精準匹配專科醫生。而在諮詢時,會要求醫生詢問患者的診斷記錄,並根據病情描述給出可能的疾病類型,說明需要去什麼具體科室掛號轉診。

“如何確保是醫生本人坐診,如何劃清諮詢和問診的邊界,是最需要重視的問題。”清華大學醫療管理中心研究員曹健認爲,一方面,現實中知名三甲醫院的專家級醫生常常與多個互聯網醫療平臺有簽約,而無暇面面俱到,此前由助手或學生冒充專家解答問診的現象在互聯網平臺上時有出現,在短時間內響應並接診的醫生身份難以確定;另一方面,諮詢和問診的邊界在實際交流中非常模糊,普通患者對問診建議和診斷結論的分辨力也不足,仍然存在誘導或誤導患者的風險。

對此,丁香園創始人李天天的理解是,互聯網診療中醫生的話術也可以作爲劃清邊界的手段之一。例如,諮詢的回覆邏輯是“大致情況——是否緊急——是否嚴重傷害——給予指導性說明”,而診療的回覆邏輯則是“病情診斷——用藥建議——治療建議”。在行業內,醫生對常見病和慢性病的諮詢回覆偏向於診療的情況也時常出現。

曹健以流感舉例,向《中國新聞週刊》說明了網絡首診的嚴重弊端:“在醫學上沒有小病,流感的早期症狀與普通感冒並無大異,患者會在病情描述時有意無意地弱化或漏說,在無病原檢查和麪談的情況下,僅憑主觀感受和自我經驗的文字交流下診斷的行爲非常危險,一旦錯過最佳診治時機,流感將會引發嚴重後果。而在醫院診療程序中,所有感冒都需要查驗血常規,從基礎檢查把握病毒病情,這是從根本上防止誤診漏診小病。”

李天天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事實上,“互聯網診療不得首診”的禁令也促使企業不得不一再釐清邊界問題。總體而言,企業理解也支持監管部門出於保障醫療質量的考慮。在行業此前的互聯網診療活動中,因不瞭解基礎情況而盲目下診斷、開處方的行爲確實提高了誤診率。在制度和技術尚未成熟的現階段,禁令是最保險的做法。

而在分級診療制度更爲完善、互聯網醫療技術較爲成熟的美國,自2017年5月得州廢除只能醫患線下接觸後纔可以遠程醫療服務的規定後,遠程醫療已經在全美鋪設開來。由於遠程醫療涉及診療環節而非單純的問診,所以已經發展到以互聯網醫院爲代表的線上診療階段。

“希望首診禁令還有商榷餘地,在條件具備的地區開放對某些病種的網絡首診先行先試。”李天天向《中國新聞週刊》表達了期待,“新規既已出臺,企業自然會力求合規,但企業也希望能夠把實踐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和設想解決方案及時反饋給政府,使政策完善盡快跟上行業的探索速度,儘量減少一刀切的禁令。”

李天天認爲,從事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生應接受專門的互聯網診療業務培訓,幫助醫生懂得引導患者更清晰準確地描述病情,一定程度上減輕誤診風險。未來,當平臺的監管水平和醫生的業務能力充分提升後,互聯網首診或將成爲可能。

瞄準大健康

在新規推動下,大健康領域將是互聯網醫療的發展方向。

“大健康的需求廣泛且保持高速增長,市場前景非常廣闊。”春雨醫生公關總監譚萬能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健康諮詢業務將作爲春雨大健康服務體系的入口,後續需求分發的精細程度也將根據體系的擴大逐步加深,包括戒菸、減肥、器械、個性化生活方案等細化服務。

根據Frost & Sullivan研究報告,中國醫療健康的在線諮詢數量從2012年的29.8百萬次快速上升至2016年的148.4百萬次,年複合增長率49.4%,增長極爲迅速。未來,中國醫療在線諮詢數量預計將維持39.8%的年複合增長率,於2026年達到42億次。與此同時,在線諮詢的滲透率也隨着在線諮詢數量的增長逐年上升。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在線諮詢的滲透率僅爲0.4%,到2016年已經達到了1.8%,未來繼續進一步上升,預計於2026年達到29.2%。

此外,以阿里健康爲代表的藥品B2C渠道也已經成爲中國互聯網醫療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Frost & Sullivan報告,藥品B2C業務的交易總額自2012年至2016年增長近10倍,年複合增長率達到77.2%,並於2016年達到203億元的水平。

阿里健康財報顯示,上一財年度的集團自營健康產品銷售業務收入達到21億元,線上自營店年度活躍消費者已超過1500萬人。同時,由集團提供外包及增值服務的天貓醫藥類目的商品交易總額和集團於2017年從阿里收購的保健食品類目電商平臺服務業務的GMV合計超過300億元人民幣。

Frost & Sullivan預測,隨着在線購買健康產品的普及、製藥公司的推廣、處方外流的大趨勢以及電子處方的推廣,未來中國的藥品B2C渠道將維持41.9%的高年複合增長率,並於2026年達到6723億元的水平。

“總的來說,我們不搶醫院的病人,醫院也解決不了我們客戶的需求,彼此是一個協同互補關係。”談及互聯網醫療公司與醫院的關係,李天天如是說。

現階段,互聯網診療系列新規並不能代表互聯網醫療的全貌,強調互聯網醫療的“信息技術屬性”,也是出於行業融合的現實需求,並不適用於互聯網醫療的商業模式發展。或許在真正全面、系統化的“互聯網+醫療健康”的文件落定後,互聯網醫療行業才能真正施展開手腳,探索成熟而多元化的商業形態。

(《中國新聞週刊》2018年第41期)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週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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