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的大舅郭某下樓梯時摔了一跤,當時還能自己從地上爬起來,5分鐘之後嘔吐得臉色發白,家人急忙將他送往醫院,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搶救,最終還是去了。

郭某的意外傷害險是他在2015年5月購買的,保期爲一年,保險的金額爲20萬元,受益人是他的法定繼承人。

而對於當天發生的事故,醫生的醫療記錄是:患者20分鐘前突發胸痛,後出現心跳呼吸驟停,家屬呼之無反應。死亡原因:爲心源性猝死。

兩個月後,家屬卻收到了保險公司的《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

保險公司認爲郭某摔倒後突發心跳驟停,救治無效死亡情況雖然屬實,但疾病死亡並不屬於合同條款約定的理賠範圍。

家屬以爲,郭某摔倒後才引發猝死,既然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合同也合法有效,那麼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有什麼理由不予理賠?

協商無果後,家屬向法院起訴。

猝死,意外險賠嗎?

意外險並不都是可以保猝死的保險。

猝死的定義:

一般來說猝死指的是突然症狀發生後人在短時間內(6小時)因爲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這種情況屬於自然死亡,並不是因爲外在的情況而死亡的。

而意外保險中保障的情況多是被外部的突然發生的,非病理性產生的,而是因爲遭受暴力身體受到意外傷害的情況。

所以,猝死並不包含在所有意外險保障的傷害情況中,反而大多數時候會包含在意外險除外責任中。除非投保人購買的意外險中附加了猝死保障。

如果醫學證明上明確指出,被保險人猝死的直接原因是疾病,那麼保險公司有權利拒賠。

可以保猝死的保險有哪些?

一、重疾險

重疾險是否是可以保猝死的保險還要看重疾險的合同中是否標明瞭帶有身故責任。如果是標明帶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可以保障猝死的情況。

二、壽險

一般壽險只保障被保險人身故或者是全殘的情況,所以不論是因爲什麼情況發生的死亡,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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