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靠着一张“明星脸”踏上表演舞台的艺人并不少,但他们的“成名”之路却各自不同。汪涵模仿者张强得到明星本人肯定,收入不菲,而“山寨高晓松”、“山寨汪峰”等人则涉嫌侵犯明星权利,遭到斥责甚至成为被告,等待法律判决。近日,大张伟工作室就发布声明称“大张伟”姓名权和著作权遭侵犯,要求署名为蔡元丰的先生立即澄清并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大张伟:模仿我的脸,“不爽”!

7月23日,大张伟工作室发声明称一位署名为蔡元丰的先生采取模仿大张伟的形式进行商业演出,这一行为侵犯了大张伟的姓名权、著作权、表演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对方立即澄清并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图源:大张伟工作室微博)

蔡元丰:是模仿,不是假冒,“生气”

在这份声明中,大张伟工作室提到这位名为蔡元丰的先生模仿大张伟进行商业演出,在演出中,他采用“大张伟”的姓名进行宣传,侵犯其姓名权。该男子还开了一家龙虾餐厅,冠以大张伟的姓名。蔡元丰在演出中表演了《倍儿爽》《我们能不能不分手》等曲目,也没有征得大张伟团队的同意,侵犯了大张伟的著作权表演权以及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对此,大张伟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将禁止蔡元丰以任何方式在商业演出中非法表演与大张伟相关的作品,同时禁止蔡元丰是用大张伟的姓名和肖像,以免造成混淆。大张伟工作室也表示将以法律途径维权,并提醒广大歌迷辨认信息,不被轻易欺骗。

微博(现)名为演员蔡元丰的用户则在大张伟工作室发声明前夕发文表示自己并“没有借着大老师的名声蒙骗观众、也没有假冒大张伟本人。”

大张伟粉丝:我有证据,休想“抵赖”

大张伟的粉丝则在这则微博下“甩证据”疯狂打脸该男子。

1、在商演海报中用“大张伟”的名字进行宣传

2、在餐厅对外宣传中用“大张伟”的名字

3、微博简介中的“湖南卫视百变大咖秀”、“天天向上”等属于不实信息

4、在商演中未经许可演唱大张伟的歌曲,甚至开原声自己对口型等等

“山寨明星”有人欢喜有人愁

“山寨明星”被正主粉丝anti并非个例。早年间,范一贤曾打着林俊杰的名号欺骗粉丝在当地夜店表演,短短两年内就捞金700万。范一贤的经纪人甚至写上“林俊杰御用替身”来吸引眼球,此举就遭到了林俊杰粉丝的联合抵制。

“大肚能容”的“明星本尊”,其实也不在少数。

《开心明星脸》、《百变大咖秀》、《王者归来》……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看到一些明星模仿表演节目,这些“山寨明星”的模仿性表演不乏娱乐价值,从而成为民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表演形式。但假冒行为若侵犯“明星本尊”的形象权,并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竞争秩序时,理当运用法律手段即使禁止;作为观众和消费者则应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不被“山寨明星”牵着鼻子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