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告顯示,因18名學生長時間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也未辦理相關手續,22名學生休學期滿未返校辦理復學或退學申請,經40名學生所屬的社會體育系、運動訓練系和武術系黨政聯繫會議研究和院長辦公會研究批准,學校決定對40名學生做出退學處理,並通過河北體育學院教務處網站予以公告。10月25日晚,河北省體育學院官方微信公衆號轉載了一篇名爲《40名學生曠課被退學,事後不服氣上訴學校,曠課還曠出道理了》的文章。

(原標題:河北某高校40名學生曠課被退學 學生質疑未被予申訴期)

新京報訊 近日,“河北體育學院40名學生因曠課太多被退學”引發爭議,被退學學生質疑校方通知退學時方式“粗暴”且未給予申訴期。10月25日晚,河北省體育學院官方微信公衆號轉載一篇名爲《40名學生曠課被退學,事後不服氣上訴學校,曠課還曠出道理了》的文章,指責學生曠課不尊重學校。

6月18日,河北體育學院教務處曾發佈《關於對杜某等40名學生做退學處理的公告》。通告顯示,因18名學生長時間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也未辦理相關手續,22名學生休學期滿未返校辦理復學或退學申請,經40名學生所屬的社會體育系、運動訓練系和武術系黨政聯繫會議研究和院長辦公會研究批准,學校決定對40名學生做出退學處理,並通過河北體育學院教務處網站予以公告。40名被退學學生須在2019年7月3日前到學校辦理退學手續或提出異議。

公告稱,若未在公告期內到校辦理退學手續或提出異議,無論是否返校辦理相關手續,學校將於公告期滿次日對40名學生做退學處理。公告日期爲2019年6月19日——7月3日,公告期滿視爲河北體育學院退學處理決定書已送達。

公告提及,該決定系遵守《河北體育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稿)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休學、保留學籍期滿後2周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複查不合格的”、“未經批准連續2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可按退學處理。

被退學學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他在6月26日才收到輔導員通知,要求他於6月28日前到教務處教務科辦理退學手續,輔導員在向其通知退學決定時並未提及申訴期限。

學校的有關決定是否合規?相關人員在向學生告知退學決定時是否隱瞞了申訴期限?記者就此致電河北體育學院教務處及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權限回答相關問題,後續相關負責領導將回復記者的問詢。截至發稿前,記者尚未收到校方的正式回覆。

10月25日晚,河北省體育學院官方微信公衆號轉載了一篇名爲《40名學生曠課被退學,事後不服氣上訴學校,曠課還曠出道理了》的文章。文章指責學生曠課不尊重學校,“現在去上訴學校,並沒有任何作用,只會浪費自己的時間、金錢和精力”。

40名大學生曠課多被直接退學 學生:都沒給上訴時間

6月18日,河北體育學院官網發佈40名學生退學公告。其中一名因曠課退學的學生稱,他在6月26日收到導員的微信通知才知道被退學了,但他不認可,所以沒去辦理退學手續,他認爲學校擅自給自己退學太粗暴。


周馨怡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周馨怡_NB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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