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非農業戶口是很多農民最希望去做的一件事情。記得小時候,我叔叔爲了娶嬸嬸,不得不花了幾千塊錢爲嬸嬸購買了一個商品糧,脫離了農業戶口。否則的話,嬸嬸家裏根本不答應叔叔娶她。但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之前很多從農村把戶口遷到城市裏面,在城市購買了房產,想要再將戶口遷回農村,想要在農村申請新的宅基地,卻變得非常困難。

網上有人問,我的戶口從農村遷到了城市,我還能繼承父母留在農村的房子嗎?還能重新翻蓋房子,到農村養老嗎?這是一個大家非常關心的話題,今天止茶就和大家來聊聊。


第一,戶口遷出農村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農村的房產

對於這一點沒有太大的疑問。因爲農村父母的房子屬於私有財產,擁有所有權。如果父母去世,那麼子女可以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合法繼承父母的私有財產。雖然說農村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但畢竟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地隨房走的原則,所以雖然宅基地的使用權無法繼承,但是由於可以繼承宅基地上建築物,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權,等同於變相的擁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不過這裏面有一點需要注意,子女繼承了農村父母的房產,卻無法變更宅基地的使用權,也無法進行宅基地的確權。

也就是說,原本按照現行規定,農村宅基地是提供給本村成員的一種福利性建築用地,其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如果子女的戶口已經遷出去之後,通過繼承方式獲得了農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權,卻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如果不再是本村內部組織成員,不再是農村戶口,那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一直要截止到房屋自然倒塌或者無法居住的時間截止。到時候村集體有權收回該片宅基地的使用權,進行重新分配。


第二,非農村戶口不能到農村去申請宅基地蓋房子

前面已經提到過,很多人已經從農村走了出來到城市安家落戶。但是這幾年農村的發展越來越好,很多人希望等到年老以後回到農村去生活養老。在這種情況下就面臨了農村居所的問題。因爲有一些人已經來到城市生活很多年,農村的老房子已經年久失修,成爲了危房,現在根本無法居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舉家戶口都遷到了城市之中,沒有任何人的戶口留在農村的話,那麼是不能在農村重新申請新宅基地的,也沒有辦法重新建造房屋。

因爲我國對於農村宅基地的管理非常嚴格,其最大的限制條件就是必須擁有本村戶口,也就是本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能享有申請宅基地的權利。如果戶口已經遷出去了,那就不再屬於村集體內部組織成員了,也就不再是農村戶口。在這種情況下,想要回農村申請宅基地是審覈通不過的。如果農村還有老房子,也只能通過內部裝修的方式,來改善居住環境,而不能進行外部的擴建,改建和重建。因爲改擴建和重建都涉及到農村宅基地的重新申請和審批。內部裝修則不需要重新申請,這是一個唯一可以變通的條件。


第三,戶口遷出農村的子女同樣不能在農村購買房產養老

這也是現行規定中明確的一點。農村子女戶口已經遷出去了,就不再屬於村集體,內部成員,也就無法在農村購買房產。因爲我們都知道,現在農村的房屋交易只能是在村組織成員內部進行,而且雙方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說,出售方擁有多塊宅基地多套房產,而受讓方擁有宅基地申請的資格,且名下沒有房產。只有這樣才能在村內部成員中進行合法交易,並可以得到重新確權。

如果和村外其他人員進行交易的話,嚴格意義上屬於非法合同,不受法律的保護和認可。子女的戶口已經遷出了農村地區,在農村購買房產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是不被認可的。但現實情況中確實有一些這樣的特例發生,只不過需要注意,如果將來涉及到法律糾紛,則這種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當然,未來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制度和房屋交易政策是否會發生改變,現在誰也說不好。我們只能從當前的法律框架下來進行說明,並且以法律框架爲準繩,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說農村子女已經將戶口遷出去了,想要回到農村養老的話,可以通過租賃的方式來獲得農村房產的居住權。當然如果老家還有直系親屬,也可以以他們的名義申請新的宅基地建造房屋。如果私底下進行房屋的購買,則需要謹防上當受騙。


你們當地有沒有戶口遷出農村的子女想要回到農村購買房產的事情呢?怎麼操作才合理合法呢?歡迎您在下面留言說說您的觀點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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