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

來了來了,它真的來嘍

嗯,我說的是垃圾分類

你還記得之前

上海市民被垃圾分類的恐懼嗎?

時間:22:30

深夜在垃圾桶旁拿電腦查:

這是什麼垃圾?

昨天(10月25日)

蘇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審議並通過了

《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條例》共八章五十五條

規定蘇州市生活垃圾分爲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蘇州市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並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條例》規定

蘇州市將逐步推行

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

大件垃圾不得隨意丟棄

或者投放至收集容器內

值得注意的是

《條例》對未分類垃圾拒收運作出明確

規定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

發現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規定的

應當要求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進行分類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雪珍

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對於生活垃圾未分類的

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單位可以拒收

並向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處理

對仍不分類的

相關部門應當拒絕接收

《條例》明確

生產者、銷售者和經營者

應當減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

住宿經營者不得在經營活動中

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餐飲服務、集體供餐等單位

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使用的筷子、調羹、刀叉

針對違反《條例》規定

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

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

將於明年6月1號起施行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工委主任

姜利榮表示

《條例》實施以後

蘇州市可以依法對生活垃圾實施管理

真正實現垃圾減量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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