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利恆奧迪4S店爲例,除了上文引起糾紛的“前置利息費”,時代週報特約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暗訪該店時還發現,店家對貸款購車收取的服務費不盡相同,收費標準不明。4月3日,珠海一汽―大衆奧迪A4L車主李琳(化名)在與其車貸放款方—中國建設銀行珠海五洲康城支行確認車貸提前還款相關事宜時,發現她買車時支付給賣車方—珠海利恆一汽―大衆奧迪4S店(以下簡稱“利恆奧迪4S店”)的1萬元“前置利息費”,竟與其車貸利息的償還沒有絲毫關係。

(原標題:汽車金融新套路:奧迪車主交了“前置利息費”)

“李小姐,您的車貸提前還款業務已經完成,產生的6500元手續費(利息)以及20萬元的本金已經結清。”

“那請問我交的1萬元‘前置利息費’可退回嗎?”

“抱歉,在您的車貸賬戶上沒有1萬元的還款記錄,手續費(利息)是按照每月500元攤分到每月還款記錄中,60期共3萬元。”

“爲什麼我交首付時,4S店還收了我1萬元‘前置利息費’?”

“我們銀行沒有收取‘前置利息費’的說法。”

4月3日,珠海一汽―大衆奧迪A4L車主李琳(化名)在與其車貸放款方—中國建設銀行珠海五洲康城支行確認車貸提前還款相關事宜時,發現她買車時支付給賣車方—珠海利恆一汽―大衆奧迪4S店(以下簡稱“利恆奧迪4S店”)的1萬元“前置利息費”,竟與其車貸利息的償還沒有絲毫關係。

同日,李琳的丈夫魏俊(化名)致電利恆奧迪4S店要求退還“前置利息費”,該店一銷售顧問表示退款幾無可能,“買賣是雙方自願行爲,購車當初銷售應該有和你說明清楚”。

4S店代收利息款流向未明

“如果不是提前結清貸款,可能永遠不知道這筆‘前置利息費’不是銀行收的。”

魏俊4月3日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介紹,2019年2月13日,他們在利恆奧迪4S店擬購入2019款A4L 40TFSI時尚型轎車一臺,雙方簽署了購銷合同。

據魏俊提供的《一汽―大衆奧迪汽車購銷合同》顯示,利恆奧迪4S店方面與李琳約定購車貸款方案是中國建設銀行的60期方案,貸款20萬元,利息爲貸款額的20%,即4萬元,首期代收1萬元整,剩餘利息平分到月供。從購車合同(照片)、收據、發票等憑證,均顯示李琳曾經繳納過1筆1萬元整的“利息費”。另外,在貸款利息之外,李琳還一次性向利恆奧迪4S店支付6000元的金融服務費。該筆費用在購車合同(照片)上有備註,亦有相對應發票。

讓該車主感到不解的是,按其與貸款銀行的溝通,若沒有提前還款,其車貸總利息爲3萬元,但其與利恆奧迪4S店簽訂的購車合同上,利息顯示是4萬元。而且這1萬元的差額被利恆奧迪4S店提前收取,但銀行方面多次確認從未收到過該筆“利息”,這筆款項到底流向哪裏?利恆奧迪4S店是否以“利息”名義向車主多收取費用?

爲此,時代週報記者4月3日聯繫到利恆奧迪4S店銷售部門負責人梅先生。

“對於部分客戶,我們確實有收取‘前置利息費’。這是因爲有時候銀行不會足額把貸款放款到我們車行,例如客戶貸款20萬元,實際它就只到了19萬元,這裏面涉及商務政策等的因素。”梅先生對時代週報記者的更多追問,表示需要到店進一步討論。

同日晚上,魏俊再次致電中國建設銀行珠海五洲康城支行,銀行方面表示20萬元車貸款,於2019年2月18日已經分兩筆全額打款到利恆奧迪4S店,“一筆是7000,一筆是19.3萬元。”

律師指涉嫌構成違約或不當得利

對於李琳遇到的這一狀況,時代週報特約記者4月3日先後諮詢了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黃史青律師,以及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子龍律師。

黃史青律師指出,1萬元的“前置利息費”究竟屬於什麼性質,需要以李琳與4S店購車合同的具體約定爲準。

“如果合同中約定1萬元屬於4S店替銀行代收的利息,而4S店既不將該款項交付銀行,又拒絕返還給李小姐,已構成違約。如果合同並未存在關於該1萬元的相關約定,則4S店收取該1萬元沒有合同依據,構成不當得利。”黃史青律師表示。

李子龍律師則認爲雙方糾紛關鍵在於李琳、4S店以及銀行三方之間的關係。

“李琳與4S店之間基於車輛買賣交易成立買賣合同關係,因向銀行貸款購車與銀行之間成立借款合同關係。李琳作爲買方、貸款人,其承擔向4S店支付購車款項,以及向銀行償還借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

“銀行對於該利息收取表示不知情,也未授權4S店收取,事後也未對此予以追認。據此,4S店無權收取該部分利息,亦未取得銀行授權收取該部分利息,其屬於無權代理的情形。”

雖然立足點不同,但兩位律師均建議李琳可以先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若協商、投訴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汽車金融亂象亟待規範

汽車金融種種亂象,曾在1年前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中被推到風口浪尖,其中“金融服務費”引起高度關注。

甚至,李琳的1萬元“前置利息費”之所以擁有對應發票,也是該事件發生後李琳主動向利恆奧迪4S店索要的。此前,利恆奧迪4S店只爲李琳開具了一張1萬元的收據。

雖然在2019年9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公開對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中的違規單位進行處罰,但汽車金融的收費標準至今依然不清晰。

以利恆奧迪4S店爲例,除了上文引起糾紛的“前置利息費”,時代週報特約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暗訪該店時還發現,店家對貸款購車收取的服務費不盡相同,收費標準不明。

4月3日,記者就一汽―大衆奧迪廠家對經銷商的汽車金融收費標準、服務指引,以及利恆奧迪4S店收取“前置服務費”等事宜,向車企公關部負責人發去採訪函,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4月4日,廣州一不願具名的資深汽車銷售經理告訴時代週報記者,貸款購車不僅會產生服務費,甚至還有貸款返點,是汽車銷售行業的重要收入來源。

魏俊向時代週報記者坦言,如果4S店方面能夠提供相應的服務質量,或者確有該收費標準,他們並不反感支付有關費用,“那6000元金融服務費我們並不糾結,只想退回一些莫須有的費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