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海办事大臣设立后,对清朝管理,极有帮助。对于青海办事大臣来说,它要帮助朝廷更好管辖这片土地。

青海位于中国西北内陆,面积较大,地貌多样。不过,对清朝而言,想要管理好这片土地,实际并不容易。清朝初期,青海虽被纳入管辖,但朝廷对这里的实际掌控能力却非常有限。
青海内部的情况也非常复杂。当地有藏族、回族、蒙古族、汉族,各有不同文化和历史。不同民族内部,往往又有不同分支。

清朝时,青海蒙古就有“十八家”的说法。为加强控制,清朝从康熙年间就开始不断往青海增派军队,派遣官员。
康熙后期,康熙十四子胤禵任大将军征讨西藏时,就从青海调拨八旗军一同前往。

雍正年间,青海蒙古部落的罗卜藏丹津背叛清朝时,年羹尧可以迅速平定叛乱,跟清朝提前驻军有关。
叛乱平定后,如何更好管辖青海,防止二次叛乱,成为朝廷重点解决的问题。经过一番商讨,朝廷决定设立青海办事大臣,协助中央处理地方政务。

对于边疆地区,清朝设立官职一向与内地不同。内地一般以督抚为主,掌管地方军政大权。边疆各地会设立特定行政长官,掌管军政大权。青海办事大臣设立后,对清朝管理,极有帮助。

因为历史原因,位于藏蒙地区跟中原地区的青海,一直没有明确的行政划分。这种情况,在康熙年间,仍是如此。
青海大臣设立后不久,就帮助朝廷,划定了青海跟其他地区的边界和地域划分。这个划分结果,对近代青海形成,有极大的影响。

对于青海办事大臣来说,它要帮助朝廷更好管辖这片土地。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根据青海的实际情况推行相应政策。
按照年羹尧平定青海后的奏折建议,清朝把青海蒙古拆编成旗。这样可以打破原有的编制,重新进行权力划分。青海蒙古被分编为四部二十九旗,旗务主要交由朝廷委派官员复杂。

过去青海蒙古的权力,基本掌握在蒙古贵族手中。朝廷只能以恩赐和武力威慑,用萝卜加大棒的方式,迫使他们臣服。康熙时期,青海蒙古贵族中,有不少人被赐予亲王、贝勒爵位。
他们可以参与地方政务。声名、权势极重。到雍正年间设立青海大臣后,过去的蒙古贵族,更多保留头衔名号,没有太多实际权力。他们不得干预旗务,遇到事情,也必须接受青海大臣的节制。

清朝对青海大臣,也授予很大自主权力,让他们可以更好处理青海事务。青海大臣跟朝廷之间,通过理藩院之间进行联系。这个职位能够处决的事务,包括青海内部的藏族事务和蒙古族事务。
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过去中央朝廷统治青海时,更多是让当地人自行统治,朝廷间接干预,极少直接参与。设立青海大臣以后的一系列措施,等于青海蒙古内部的权力,都收到朝廷手中。

仅是削弱青海蒙古贵族的力量还是远远不够的。朝廷对青海内部的土司制度,也有着手改变的准备。
土司制度出现于元朝。这套制度让少数民族可以选出自己的首领,自行管辖内部事务。

当然,首领常常以世袭继承,其性质类似地方土皇帝,相比朝廷委派的官员,土司受朝廷约束较少。
在疆域扩张时期,对周围势力无法彻底吞并的情况下,土司制度的存在,可以缓和矛盾,起到居中调节的作用。但是,土司制度朝廷集中权力,有极大弊端。

所以,从明朝开始,中央朝廷就开始废除土司制度。清朝入关后,顺治、康熙时期,都推行过相关措施,废除土司,改立州府,由朝廷派遣地方官进行管辖。
雍正时期,朝廷也曾在云贵地区推行相同政策。乾隆年间,清朝又在川西废除土司制度,也就是大小金川之役。

这是中央朝廷势力扩张的必然逻辑。青海办事大臣,可以帮助朝廷做一些相关工作。乾隆年间的时候,青海办事大臣因为经常在西宁办公,这个职位后来也被称为西宁办事大臣。当然,青海情况更为复杂。

所以,清朝并没有像对云贵地区那样,直接设立州府,改派官员治理。青海办事大臣蛀牙对藏族土司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定,确定双方的职权。
所以,在史册中,我们可以看到“西宁大臣所属土司”“西藏大臣所属土司”“四川外边土司”的称呼。职权确立后,对于将来行使权力,也有极大的好处。

随着雍正时期,清朝官制逐步完善,中央、地方权力分配稳定后,这些新的经验开始在青海推行。
乾隆年间,青海一些地区开始设立州府,并派遣官员管辖。州府制度,相比土司制度,自然更有利于清朝管辖。西宁办事大臣会与西宁知府,共同处理地方事务。

青海办事大臣坐镇西宁府,帮助朝廷参与处理青海事务。青海办事大臣在辖区内,已经处于中枢位置,可以更好管理蒙古、藏族事务。换句话说,清朝也借助青海办事大臣,更好管理青海这片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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