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陰陽之道 | ME TOO!看道教的女性觀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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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性事件近日佔據了熱搜榜,由此掀起的“ME TOO”運動也轟轟烈烈。據不完全統計,四天內已至少有17起類似事件曝光,時間跨度從2006年至2018年,涉及公益、媒體、教育等行業多位知名人物。

性侵事件一旦發生,必然損害女性受害者的權益,給受害者造成精神上和生理上的雙重傷害,有的甚至因此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更有相當部分的輿論把原本加害者犯下的錯誤轉嫁到受害者的身上,使受害者遭遇“二次傷害”並陷入長久地自卑乃至自責的狀態。相對地,性侵的實施者們卻很少看到他們真心懺悔。推究性侵事件的背後原因以及各方的事後態度,這與他們如何定義女性、對待女性的態度有着密切的關係。在這一點上,道教尊重女性、提倡兩性平等的古老智慧,可以給予我們良好的啓發。

在哲學上,道教崇尚貴柔守雌、陰陽和諧的思想理念。這在老子《道德經》中有集中體現:“知其雄,守其雌”、“復守其母”、“牝常以靜勝牡”、“弱者道之用”“柔弱勝剛強”等等。在中國傳統文化的語境下,“陽—剛—動—強”和“陰—柔—靜—弱”兩組概念分別與男女兩性相對應。對陰、柔、靜、弱等特質的崇尚與肯定事實上也是對女性特質的崇尚與肯定,並認爲“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牝指的是雌性的生殖器官,玄是幽深難見的意思,天地萬物正是由此中孕育生長而來的。老子以此爲喻,象徵性地肯定了女性對於人類生存繁衍的巨大貢獻,其觀念中包含了對女性的感恩與尊重,和把女性視作生育工具的俗論判若雲泥。

“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爲和”,天地萬物不離陰陽二氣,人秉承陰陽交匯的沖和之氣而生,自身機體的陰陽平衡是修道的前提。仙道貴生,從尊重生命、珍愛生命的哲學層面出發,道教陰陽並重,承認陰性特質的本然存在,在倫理上崇尚男女平等,尊重女性,肯定女性的本然價值。

在古代封建社會中,經濟生產關係和權力的遞接都按父系進行運作,使得社會上的重男輕女之風氣蔓延封建社會始終,甚至殘餘當代。《韓非子》中即有“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的記載。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道教早期的重要經典《太平經》以極其嚴厲的措辭批判了棄殺女嬰的社會現象。《太平經》認爲男屬陽、女屬陰,男承天統,女承地統,慘害女子,是人自絕於“地母”,違反了天道,以致漢季以來天災頻出、百姓民不聊生,這與社會上長期殺害女嬰造成的承負之罪有着莫大關係:“今天下失道以來,多賤女子而反賊殺之,令使女子少於男,故使陰氣絕……天地之性,萬二千物,人命最重,此賊殺女,深亂王者之治,大咎在此也。”

在宗教信仰層面,道教建構的理想世界中同樣也爲女性預留了重要的位置。唐末高道杜光庭作《墉城集仙錄》一書,專門記述了道教的女性神祇。道教女仙由金母元君統領,即我們常說的王母娘娘,她是先天西華至妙之氣化生,爲極陰之元、位配西方、母養羣品,所以也稱西王母;與東木公“共理二氣,而養育天地、陶鈞萬物矣”。西王母分道氣而生,擁有崇高的地位,她所治下的墉城即爲天上天下三界十方登仙得道女仙的居所。在這裏,她們擁有獨立的人格,執掌自己的仙職——她們既不是男性神仙的附屬品,更不是他們的福利。女仙同男性神仙一樣,逍遙於帝鄉之中,享受萬齡之壽。

道教內部的兩性平等,還體現在對應的宗教修行層面。道教充分肯定女性修道成仙的可能性,甚至有丹經認爲,女子修真一年可抵男子三年之功。在《女仙傳》《列仙傳》《墉城集仙錄》等傳記中記錄了社會不同地位的女性,她們雖然身世各異,但最終皆證得仙果。而道教歷史上更是留下了許多修道有成的坤道,如:晉代的鮑姑,唐代的謝自然、焦鍊師,宋代的曹文逸等等;又如上清派的魏華存、清微派祖舒、清靜派孫不二、閭山派陳靖姑等女性,則是一派之祖師了。這些史實,充分展現了道教對女性地位的正視,以及對她們所得成就的尊重!

道教自誕生之日起,便向社會不斷傳達着一種尊重女性、推進兩性平等的呼聲。道教一向承認女性作爲人的本然存在,她們不是另一性別慾望發泄的對象,也不是生育的工具,而是把陰與陽,男與女作爲互爲對待、同具道性的人。反觀當下頻頻曝出的性侵事件,許多當代人沒能將自己及女性羣體安放到正確的價值定位之中。道教尊重女性的觀念和傳統,對當代人的性別觀念乃至自我生命反思,仍有具深刻的借鑑意義。

(道教之音原創,轉載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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