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酒喝的有點大 男子醉酒後謊報涉槍警情被處罰

膠東在線8月7日訊(通訊員 周福基 張林山) 7月29日,芝罘公安分局白石路派出所果斷處置一起謊報涉槍警情,依法給予違法嫌疑人紀某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上午8時40分許,芝罘公安分局接到一男子撥打110報警:在白石路派出所東面100米處,有人打架並“開槍”致傷。“涉槍”!案情重大!白石路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卻未發現異常情況。因報警描述的位置是個農貿市場附近,而此時報警人的電話卻一直佔線,民警驅車圍着周邊轉了兩圈後,立即進入市場內走訪查看,發現根本沒有打架和“開槍”案件發生。等民警查找到報警人時,發現該男子蜷縮在樓道內,渾身酒氣還在撥打電話。

經查,違法嫌疑人紀某,芝罘區人,現年50歲。紀某平日就喜歡獨自喝上幾口,經常醉酒,據其交待,28日晚上其白酒、啤酒一人喝到了半夜,次日早上酒一直未醒,迷迷糊糊撥打110報警。至於當時報警時說了些什麼,做了些什麼,醒酒後的紀某是一點也想不起來了。

警方提示,對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報假警等行爲,公安機關將按照法律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和打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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