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女子遭家暴16年"真相:家暴實際從去年開始共3次,她說網友誤會了

"我再也不會忍氣吞聲,要徹底揭發家暴男!"被丈夫毆打後,四川廣元的楊女士躺在病牀上想了5天,下定決心發微博公開一段長達59秒的被丈夫毆打的視頻。隨後,在她發佈的第二條微博中,有一句"16年來多次承受家暴的痛苦"迅速引發網友關注,並被廣泛傳播爲"四川女子遭家暴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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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4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四川廣元市蒼溪縣,經過多方調查及楊女士本人確認,真正的家暴發生在2019年以後,至今共有3次,其中兩次是在辦公室毆打,一次發生在家中。楊女士稱,在2019年以前也有過爭吵打鬧,"不過那都是夫妻間的正常打鬧"。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當地警方於4月2日作出處理決定,楊女士的丈夫羅某某被行政拘留7天。現在,楊女士帶着14歲兒子小凱在孃家居住。"我不知道網友們怎麼理解的,我的意思是我有16年的不幸婚姻,確實沒有被家暴16年。"楊女士表示是網友誤會了,她也很無奈。

視頻曝光

辦公室被丈夫毆打

"哪怕有一句道歉,我都不會發出來"

楊女士視頻曝光的被丈夫羅某某毆打一事發生在3月20日下午。在她提供的一段59秒視頻中,羅某某進入辦公室後,用拳頭擊打楊女士的上身,連續數拳,然後再將她拖拽於地,拳腳相加。楊女士起身後,羅某某又將她摔倒在地,並用手掐其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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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視頻不止59秒,因爲只能發59秒出來,連續打了好幾分鐘,當時幸好有公司一名員工報警,因爲這名員工來勸阻,根本沒有勸住。"4月5日,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

回憶起當時的場景,她的心中仍充滿憤怒。楊女士表示,羅某某直到被帶到派出所,仍然表現得很囂張,根本沒有顧惜夫妻之情。

"當天從派出所出來後,我就想休息,第二天感覺越來越難受,纔去住院輸液的。但是,他沒有一點道歉的意思,甚至一分醫藥費都不給。我當時在醫院想了幾天,直到3月25日,才鼓起勇氣發了第一條微博。如果他那幾天哪怕有一句道歉,我都不會發出來,這也影響我們一家人的名譽。"現在已經出院的楊女士稱,當時只想發一個朋友圈,但是因爲視頻太短無法記錄全過程,所以選擇了發微博。

"我再也不會忍氣吞聲,要徹底揭發家暴男!"3月25日,病牀上的楊女士發佈了第一條微博,除了這一句話外,還附上了59秒長的視頻。3月28日,她再次發了一條微博,更加清楚詳細地介紹了情況。

楊女士稱,3月20日這一次毆打,是因爲她取消了羅某某身上一張銀行卡的取款權限。當時羅某某要向公司借款10萬元,但她沒同意。羅某某就拿另外一張公司的銀行卡去取錢,這張卡每天可以取5萬元以下的現金。3月19日,羅某某去銀行取了49900元。因爲處於離婚訴訟階段,楊女士就給銀行去函,取消了這張卡的取款權限。3月20日,羅某某沒有取到錢,隨後發怒了。

警方的處理決定書也載明"毆打"原因:羅某某因公司事務對楊女士實施毆打。在醫院給楊女士出具的病情證明書上,診斷情況描述爲:左顳部頭皮血腫、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被家暴16年?

當事人:網友誤會了

家暴自2019年開始共3次

3月28日,楊女士發佈第二條微博,同樣附有59秒的視頻,但微博文字內容更加詳細,其中一句話這樣寫道:"16年來我多次承受家暴的同(痛)苦,一直顧及年邁的父母和幼小孩子的感受和公司的聲譽,所以選擇隱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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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士發微博

"楊女士被家暴16年!"第二條微博一發出,網上迅速傳播着這樣的內容。那麼,事實到底是怎麼樣呢?楊女士是否真被家暴16年?

4月5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找到羅某某的家,此時楊女士已帶着孩子回到孃家,羅某某也未在家中。

紅星新聞記者隨後多次致電羅某某,但其均未接聽。"除了這一次在辦公室外,從來沒有家暴過。"住在同一層樓的羅某某妹妹一家人表示,羅某某在家中從來沒有實施過家暴。

妹妹一家和羅某某家門對門,而且房屋是一幢老式建築,家中有任何異響,對面應該就能聽見。羅某某的親屬稱,這麼多年來,除了夫妻間的爭吵外,從沒發現羅某某有過家暴,"羅某某對親屬都不錯"。

"我不知道網友們怎麼理解的,我的意思是我有16年的不幸婚姻,確實沒有被家暴16年。"4月5日,楊女士說起網上流傳自己被家暴16年一事時表示是網友誤會了,她也很無奈。

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真正的家暴是從2019年開始,也是從他們起訴離婚開始。2019年5月,羅某某揹着她從公司轉賬幾十萬,然後買了一輛奔馳車。幾天後回家,楊女士質問丈夫,引發羅某某不滿,然後對她實施毆打。"當時我極力反抗,結果一腳踢在了來拉架的兒子身上,這下我們都冷靜了。"楊女士說,後來她抱着兒子坐在沙發上哭,"兒子當時還勸我不要再說了,免得羅某某又動手"。

楊女士稱,2019年的第二次家暴發生在11月底,當時她收了5000元錢,一直沒有給羅某某,後來羅某某在辦公室內用不好的語言說她,楊女士氣不過,到辦公室理論,羅某某拿起桌上的一個東西砸向她,她也拿着東西砸了回去,不過兩人都沒有砸到對方。

"第三次就是今年3月20日這次,也是最嚴重最暴力的一次。"楊女士表示,在2019年以前,他們也有過爭吵和打鬧,"不過那都是夫妻間的正常打鬧,真正家暴就是從2019年開始的"。

真相背後

相識1個月結婚

曾離婚復婚,

如今再陷"離婚旋渦"

楊女士和羅某某的身份信息顯示,兩人相差8歲。不過,楊女士稱,他們實際相差9歲,而兩人的相識也是因爲朋友介紹。

楊女士介紹,2005年1月,經人介紹,她和已離婚且帶着一個孩子的羅某某相識,一個月後兩人登記結婚。2006年6月,生下了兒子小凱。那時,他們承包工程,曾經虧損過數十萬。2016年,他們接手了一家公司,二人均是股東,羅某某股份更多。後來公司慢慢步入正軌,以前的欠賬等還完了,公司賬戶上也有剩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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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士提供的警方行政處罰決定書

談及夫妻關係,楊女士說:"他大男子主義嚴重,在家庭事務、企業經營管理中缺乏擔當精神,涉及經濟利益的問題一手獨攬,不尊重我,導致夫妻關係不和睦。"

2017年6月,雙方在民政局協議離婚;2018年2月,兩人辦理復婚登記。2019年5月,楊女士提起離婚訴訟後撤訴。2020年1月,楊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2月底,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2017年協議離婚,我們並沒有真正離婚,還是在一起居住生活。這一次我提起離婚,就是因爲2019年11月底那一次對我毆打後,徹底對婚姻失去了信心。"楊女士說,2018年他們復婚,是因爲羅某某帶有很強目的性,當時年底要付農民工工資,需要房屋抵押貸款,但房屋是兩個人的名字,因此需要復婚才能貸款,"當年2月9日復婚,2月11日就去貸款了24萬"。

不過,對於楊女士的說法,羅某某在這次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已經提起了上訴,其上訴書表示,兩人從相識到結婚,只有一個月,彼此缺乏瞭解,雖然婚後生活了多年,但夫妻感情一般,經常發生矛盾。而楊女士思想偏激、固執己見、不能心平氣和交流溝通。由於無法忍受楊女士的各種行爲,2017年協議離婚。雖然2018年復婚,但楊女士帶有目的性。

不過,上訴書上並沒有明確寫有楊女士有什麼目的。對此,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據她瞭解,羅某某所說的目的,是她和弟弟合夥在河北買了一套房屋,以楊女士名義購買,羅某某認爲想讓他一起還房貸,"實際上我買房是投資,而且是在復婚之前就交錢了,他後來給了三萬"。

事件餘波

丈夫被行政拘留7天

她帶孩子回孃家,弟弟退掉機票陪她

4月2日,廣元市蒼溪縣公安局出具了處罰決定書,決定對羅某某行政拘留7天。楊女士介紹,處理此事的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已通知她去拿了處罰決定書,不過因受疫情影響,警方決定暫緩執行。4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證實確實是該派出所在處理此事。

楊女士的弟弟楊先生本來是訂好3月21日的機票外出上班,但看到姐姐被打視頻後,退掉了機票,一直在父母家中陪着已回到孃家的姐姐。"看到視頻就非常氣憤,太暴力了。在我印象中,2012年時我父母在姐姐家中幫忙帶孩子,姐姐和姐夫發生爭吵,我母親後來說了姐夫,結果羅某某拿起凳子砸我母親,我母親躲開了,結果凳子砸在了來勸架的鄰居頭上。"楊先生說。

4月5日,在楊女士孃家,其父母都不願提起羅某某,生怕影響女兒的情緒。在家中的牆壁上,有一張楊女士一家三口和父母的合影,不過照片上羅某某的頭部已經被塗黑。楊女士稱,那是兒子塗的。

紅星新聞記者湯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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