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优秀党员董文武

温文尔雅,态度谦和,见过董文武同志的人大多都会这么认为。其实,当你走近董文武同志了解之后,他给你的印象绝不是温文尔雅,你会感受到他内心深处对检察工作的无比热爱,那热爱如澎湃的动力,无时无刻推动着他为通渭检察奉献自己的力量。从检多年来,他先后被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02年度“优秀公诉人”、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被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1年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先后四次被通渭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

钻研业务 点滴积累强素能

董文武同志自从进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以来,一直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他深知,要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更好的成为一名检察官,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讲政治、懂业务、学做人、学做事。为此,面对每一个案件,从笔录到卷宗,他始终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自我加压,一步一个脚印,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丰富了处理棘手案件的学识,为年轻一代检察干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有时候法院开庭,一开就是一整天,脑袋都“木”了,工作忙起来,晚上做梦都在办案”他笑着讲到。因为案多人少,加班加点更是常有的事,尽管日常办案繁忙紧张,但他从未放松过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每天坚持学习。为了能将每一个案件办好、办扎实,他时时抱着“自己是新手”的心态,慎重对待每一个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

严格执法 维护一方守正义

2019年,董文武主办各类刑事案件59件,协办案件4件。其中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件,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1件,一审公诉案件40件,发回一审重审案件2件,监督撤案件1件,提前介入案件1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件。办案中,他严把证据关、实体关,不仅惩治了犯罪行为,而且维护了公平正义。办理魏某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时,监督公安机关对涉案的一名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未成年人做出撤案处理,做到无罪不究;办理赵某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时,发现公安机关将涉嫌犯罪的李某某、王某某二人未移送审查起诉,遂将二犯罪嫌疑人追加到案,一并提起公诉,做到有罪必究;在办理权某某寻衅滋事案时,审查发现,被告人因生活琐事对本社村民心生怨恨,遂将全社20余户村民生产、生活唯一通行的农路堵截,致使无法正常生产一年有余。被告人虽已到案,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全社20余户近百名村民的通行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让该社村民能走上“放心路”、“安全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他通过深入走访农户,并做细做实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最终使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让地拓路,让当地村民走上了较之以前更安全、更宽阔的农路。

勇挑重担 精益求精做标兵

从检二十多年来,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心存敬畏,力求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人民检验的铁案,这是他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多办案、办大案,是单位的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他以沉稳认真的办案态度、执着细腻的办案风格,依法办理了各类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办理何某某涉霸案件时,侦查机关仅以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重婚罪移送审查起诉。审查中,发现被告人除涉嫌上述两罪外,多次到当地政府、村委会无故拦截、辱骂他人,以满足个人无理诉求。经引导侦查取证,提起公诉时追加了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的五起犯罪事实,使认定村霸的证据更确实、事实更充分。通过办理除恶除霸案件,净化了当地社会环境。

恪守信仰 默默奉献展风采

从公诉工作到如今的捕诉一体化,不管身份怎么变,不变的是检察人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不变的是内心深处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从不办金钱案、权力案和人情案。他坚信,对待犯罪嫌疑人,少一分斥责,多一份教育,使其能够在罪当其罚之余还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对待被害人,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宽慰,使其在身心俱伤后依然能够燃起生活的希望;宽严相济,化干戈为玉帛,努力体现人文关怀;证据开示,畅通沟通渠道,体现检察机关纳谏如流的公正形象。在工作点滴之间实现自我提升,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以一名国家公诉人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知、捍卫着公平与正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奉献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尽管奋斗之路依然漫长,但他仍然包含满腔的热情,保持初心、怀揣爱心、磨砺匠心,用心守护检察蓝,不负韶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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