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喀什銀行股權變更被否:德展金投違規質押不符股東資格條件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8月8日,喀什銀監分局發佈了關於不予覈准新疆喀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喀什銀行)變更股權的批覆。

批覆顯示,德展金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展金投)在未向喀什銀行董事會申請備案的情況下,將3500萬股股權(佔總股本的6.90%)全部質押給包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爲其全資子公司美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獲得1944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德展金投的上述行爲違反了承諾、公司章程及《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股權質押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3〕43號)的相關規定,經審查認爲,其不符合《中國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股東資格條件,不予覈准德展金投受讓新疆同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同維)3500萬股股權的變更申請。

事實上,德展金投的3500萬股股權來自司法拍賣。1月11日,喀什銀行收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人民法院(2016)新3101執字第299號《執行裁定書》,買受人德展金投與北京安龍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作爲聯合競買人,通過拍賣競得新疆同維持有喀什銀行的4316萬股股權。

拍賣的原因在於,新疆同維受到債權人起訴和查封股份,該案件於2016年10月已進入執行程序。

1月17日,該事項完成股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德展金投持有喀什銀行3500萬股的股權,持股比例6.9%。新疆同維不再持有喀什銀行股份。

資料顯示,喀什銀行成立於1996年12月,2017年5月24日在新三板掛牌。該行2017年營業收入4.94億元,同比增加10.84%;利潤總額1.47億元,同比減少19.08%。截至2017年末,不良貸款率爲2.32%,同比增加0.73個百分點。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爲15.41%、14.25%、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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