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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節:丟失涉密材料可能被遣返!

如果丟失、損壞或竊取了密級材料,事情就嚴重多了,往往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或作出退學處理。

我們在1997年秋季進入專業學習後不久,有一位同學不慎丟失了一本1989版《陸軍戰鬥條令》。當時,我們在專業學習上還不太入門,語言基礎較弱,看書看材料都比較費勁。爲了準備專題討論課或其他作業,光靠在教室裏的自習時間是遠遠不夠的,加之教學樓距公寓樓也近,所以我們經常把一些教材拿回公寓裏看,在自己房間或公用大廚房裏標圖,學到後半夜是家常便飯。

這位同學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丟失的戰鬥條令,他是在下課回公寓樓的路上,順便到一家商店的膠捲沖洗部取相片,在付錢時把隨手提的皮包放到了腳下,等付完錢再去拿包,發現裝有那本條令的皮包不見了。

留學生公寓樓

事發後,從我們中國學員組組長到我們每一個人都感到很緊張。出國後有一個很大的感受,就是遇事常常心中沒底,不知道如何處置。要是在國內,領導、朋友、同事和親戚一大幫人,出出主意,想想辦法,安慰安慰。可在國外一切都好像沒了着落,真是沒有“救世主”,就連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向警察局報個案、寫個丟東西告示都成了難事。

外訓系主任布戴漢上校得知此事後,大發雷霆,我們還從來沒有看過他發這麼大的火。他開始不大相信戰鬥條令真的會被小偷竊走,更多的是懷疑我們的人是不是搞錯了,或者有什麼想法和打算。他把話說得很重,規定了期限,說找不到就要作出嚴肅處理。

怎麼會找到呢!商店的人說沒有看到有人偷包,警察說無法破案,教員說社會上什麼人都有,圖書館的人說找不到麻煩就大了……一時間,搞得我們無所適從,頭老大,就好像自己丟了條令一樣。

院裏、系裏都把丟條令的事當成大事,反覆查問。由於這本戰鬥條令是學院從俄軍陸軍總部借來用的,結果陸軍總部還專門派人到學院瞭解情況、認真調查。最後,此事以中國軍官入學不久、語言不好、不瞭解規定爲由作出了罰款等處理,學院外訓系副主任、年級長也捱了行政處分。

從此以後,伏龍芝軍事學院的各國學員到保密圖書館借閱條令條例都要求當日借當日還。系領導還常以此事爲例,提醒各國學員注意密級材料的保管、檢查,多次明確要求保密教材只准在教室裏看,不準帶出教學樓。

教員們說,或許因爲你們是學院幾十年來的第一批中國學員,或許因爲丟失的條令不是最新版本,學院對此事的處理算是手下留情了,要是放到以前肯定要嚴重得多。伏龍芝軍事學院發生過類似的事,其中包括幾年前一位獨聯體國家學員,當事者都作出了退學處理。保密的事馬虎不得,也犯不着爲此丟了前途。

與我們一起進院學習的獨聯體國家學員大多知道那位軍官因丟失涉密材料而退學回國的事情,聽他們講,那位獨聯體軍官是在第二學年快結束時出的事,就一份10多頁的電子對抗課作業材料。

當時,保密圖書館工作人員給這位學員規定了期限,那位學員翻箱倒櫃,能想到的都想到了,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結果還是沒有找到。那位學員“急中生智”,想通過賄賂一下工作人員,把其他同學從圖書館借的相同材料再複印一份。對此,工作人員不僅不予理睬,反而向系裏、院裏做了彙報。最後,學院按有關規定終止了那位學員的學業,限期讓他回國。其間,那位學員所在國駐俄使館武官處的人還曾出面說情,但仍未改變那位學員的命運。

最讓那位當事學員窩火的是,回國後不久,他上小學的女兒在自己的筆記本中發現了一份材料,他一看正是那份給他帶來莫大痛苦的電子對抗課作業材料,但此時說什麼做什麼都已晚矣。

室內作業與韓國軍官

俄軍的保密意識強、保密制度嚴格,讓人處處都能有所感受。在教練場、內部博物館、參觀現役武器裝備時多半不讓照相或攝像;專業學習中,有關戰役法、戰役訓練的材料很少,有些規定的書目到圖書館借不到,有幾次大作業中有關偵察、電子對抗的想定材料都沒有,多數教員的講義、教案不借給我們,有的最新材料內容只是由教員讀給學員們聽。這其中有教學保障方面出的問題,人多書少,但更多的還是人家有保密規定。

我們上專業課的一大任務就是謄抄教員講課用的幻燈片,通常一堂課有10多張,幻燈片實爲講義提綱和要點,上面有文字有表格密密麻麻。這種幻燈片不準學員帶出教室,與我們同期學習的韓國姓李少校憑實力買來便攜式複印機一一印好,省了不少麻煩。

教員私下告訴我們:雖然讓你們瞭解接觸的武器裝備、學習演練的課程內容與俄軍學員差不多,培訓方式和教學方法都是一樣的,都是我們部隊和院校現有的主要東西,但一些最新的、核心的東西還是對外國學員有所限制的。

我們上司令部工作的指揮自動化課時發現,俄軍部隊指揮自動化系統全是俄製裝備,計算機自成系統。教室設在學院主樓地下室,配備“機動”的軍隊指揮自動化系統和戰役戰術級終端設備。儘管我們學原理時用的計算機基本是韓國、臺灣、中國產的,但軟件程序均設有密碼。我們覺得一些評估方法、量化標準、計算方程挺有價值,可無法拷貝。當我們婉轉地詢問教員:有的學員有筆記本電腦,爲了學好您上的這門課,可不可以拷貝一下,以便我們回到公寓樓後多練習練習。這位教員平日與我們有說有笑,還常稱我們一位來自指揮院校當教員的同學爲“同行”,聽了我們的想法後卻說,軟件是國家的財產,是國家機密,我個人無權處置。我只是負責教課,教你們使用計算機進行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我們畢業離校前,包括所有軍官學員證、出入證在內,凡是學院發給我們的所有證件和從圖書館借閱的材料都必須上交,否則就拿不到畢業證書和學院出具的學歷證明。

(未完待續)

作者簡介

郝智慧,祖籍內蒙古赤峯、出生於遼寧大連。軍事科學院戰爭研究院研究員,居住於北京海淀。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俄羅斯伏龍芝軍事學院留學,2006年8月至2008年12月在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大使館工作。主要研究國家安全戰略、軍事戰略、世界智庫和俄羅斯軍隊等問題。

《我在伏龍芝學軍事》由現代出版社出版發行,本文轉發自中國軍網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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