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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治理問題,明確提出要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爲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指明瞭方向。

一、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領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逐步實現社會治理結構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科學化、治理過程的民主化,將有力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牢牢把握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要求,堅持一手抓保安全、護穩定,一手抓打基礎、謀長遠,不斷創新社會治理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法手段,着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發生,使一些社會治理難題得到有效破解,平安中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總體上看,我國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社會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效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不斷增強。與此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社會大局總體穩定的同時,社會利益關係日趨複雜,社會階層結構分化,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人民羣衆對社會事務參與意願更加強烈,社會治理面臨的形勢環境更爲複雜。隨着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的發展,社會治理模式正在從單向管理轉向雙向互動,從線下轉向線上線下融合,從單純的政府監管向更加註重社會協同治理轉變。必須時刻居安思危,強化底線思維,進一步開創社會治理嶄新局面。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創新社會治理首先要創新理念。提出社會治理,反映了我們黨對社會運行規律和治理規律認識的深化,是社會建設理念、體制和方式的一次重大變革,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新時代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要求推陳出新、有所突破,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探索一條符合中國社會發展實際、更可持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其中,共建是基礎,突出制度和體系建設在社會治理格局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地位;共治是關鍵,要求樹立大社會觀、大治理觀,將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政治優勢同政府的資源整合優勢、企業的市場競爭優勢、社會組織的羣衆動員優勢有機結合起來,打造全民參與的開放治理體系;共享是目標,要使社會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不斷增加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要運用正確方法論,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正確理解和處理好維穩與維權的關係。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的實質是維權。對涉及維權的維穩問題,首先要把羣衆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單純維穩,不解決利益問題,那是本末倒置,最後也難以穩定下來。要完善對維護羣衆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使羣衆由衷感到權益受到了公平對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正確理解和處理好活力與秩序的關係,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鬆、波濤洶湧。要重視疏導化解、柔性維穩,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使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二、建設社會文明、促進社會和諧

社會文明是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重要目標和特徵,全面提高社會文明發展水平是國家發展的需要,是人民的共同期盼。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我們黨不懈追求的社會理想。當前,我國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會矛盾多元多樣多發,打造社會治理新格局,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建設社會文明、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沒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社會文明就無從談起,一切改革發展也無從談起,再好的規劃和方案都難以實現,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去。要按照黨的十九大的戰略部署,深入分析和精準把握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國社會治理面臨的形勢和環境基礎,圍繞切實解決影響人民安居、社會安定的重點難點問題,着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斷提高社會文明水平。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尤其是涉及廣大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矛盾,是保持社會安定團結良好局面的關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人民內部矛盾,要善於運用法治、民主、協商的辦法進行處理。”積極推動解決廣大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打牢和鞏固社會和諧穩定的物質基礎。完善社會矛盾排查預警機制,善於運用大數據技術、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完善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積極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推進訴訟與非訴訟方式有機銜接,建立規範完善的公衆參與規則程序,提高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整體效果和效力。善於引導羣衆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共安全連着千家萬戶,是社會安定、社會秩序良好的重要體現,是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黨的十九大提出,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把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緊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各級黨政一把手要親力親爲,各地區各部門、各類企業要堅持安全生產高標準、嚴要求,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強化預防治本,健全預警應急機制,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及時排查化解安全隱患,實行安全生產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風險“一票否決”,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頻發勢頭。推動建立行業公共安全風險評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確保行業發展與公共安全同步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人民羣衆“舌尖上的安全”。切實加大投入,加強全民安全意識教育,不斷提升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加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着眼於提升整體效能,推進立體化、信息化,努力構建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控網絡,堅決遏制嚴重刑事犯罪高發態勢,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政法機關和廣大幹警要爲人民羣衆安居樂業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統籌城市公共安全綜合治理,努力實現城市安全運行。以“全域覆蓋、全網共享、全時可用、全程可控”爲目標,深入推進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依法打擊和懲治黃賭毒黑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讓人民羣衆帶着滿滿的安全感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人是社會的主體。歷史和現實反覆表明,一個社會是否文明進步、安定和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質。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註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發展各方面,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激勵人們向上向善、孝老愛親,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行動,抵制腐朽落後文化侵蝕。推進誠信建設和志願服務制度化,強化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

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社區是黨和政府聯繫、服務居民羣衆的“最後一公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要加強社區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完善以基層黨組織爲核心、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儘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使基層有職有權有物,更好地爲羣衆提供精準有效的服務和管理。加強城市常態化管理,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加強農村社會治理,主動從源頭化解農村社會矛盾,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爭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三、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

打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必須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黨的十九大立足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明確了推進社會建設的目標要求:到2035年,我國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會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到本世紀中葉,我國社會文明將全面提升,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我們要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不斷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水平,一步一步把宏偉目標變爲現實。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要加強和改善各級黨委對社會治理的領導,提高黨對社會治理的領導能力,加強黨委對社會治理的統籌謀劃和組織領導。要積極發揮各級政府負責社會治理的職能,採取多種措施和途徑,切實搞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健全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要全面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社會治理主體責任,把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指標體系,規範黨政各部門社會治理職能,形成權責明晰、獎懲分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社會治理責任鏈條。

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的體制機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注重動員組織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發動全社會一起來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努力形成社會治理人人蔘與、人人盡力、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擴大開放公共服務市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健全激勵補償機制等辦法,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民羣衆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注重社會組織培育和引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推動社會組織明確權責、規範自律、依法自治,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全過程。

不斷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激發全社會活力,堅持羣衆觀點和羣衆路線,羣衆的事多同羣衆商量,羣衆的事多依靠羣衆,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水平。充分發揮法治對社會治理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引導羣衆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更好引導和規範社會生活,努力實現法安天下,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強社會治理基礎制度建設,建立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相關實名登記制度,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更多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持續推進社會治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在觀念、標準、手段、目標等方面下一番繡花功夫,提高社會治理智能化水平。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和社會治理各類人才隊伍,善於運用先進的理念和專業的方法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增強社會治理整體性和協同性,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增強社會治理預見性、精準性、高效性,提高社會治理專業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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