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會對經濟社會造成巨大沖擊,影響經濟的發展。但綜合來看,疫情的衝擊是短期的、暫時的,總體上是可控的,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我國經濟仍具有巨大的韌性和潛力。在脫貧攻堅的關鍵時刻,要堅持黨的統領地位,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盯住癥結、迎難而上,盡銳出戰、精準施策,統籌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和脫貧攻堅戰。

堅持黨對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統領地位。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依據中國發展的實際,明確了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目標任務。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中國脫貧攻堅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貧困人口從2012年底的9899萬人減到2019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0.2%降至0.6%,連續7年每年減貧1000萬人以上。到2020年2月底,區域性整體貧困基本得到解決。貧困羣衆收入水平逐步提高,自主脫貧能力顯著增強。貧困羣衆“兩不愁”質量水平明顯提升,“三保障”突出問題總體解決。2013年至2019年,原貧困縣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079元增加到11567元,年均增長9.7%,比同期全國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2個百分點。全國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純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貧困地區羣衆出行難、用電難、上學難、看病難、通信難等長期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普遍解決,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了保障。這些成績的取得彰顯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優勢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凝聚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智慧和汗水,是廣大幹部羣衆齊心協力、踏踏實實幹出來的。

在肯定脫貧攻堅取得成績的同時,還要正視其存在的問題、面臨的艱鉅任務。全國還有52個貧困縣未摘帽、2707個貧困村未出列、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未全部脫貧;“三保障”問題儘管已基本解決,然而穩定住、鞏固好還是難中之難、重中之重。隨着越來越多貧困人口脫貧、貧困縣摘帽,一些地方出現了工作重點轉移、投入力度下降、幹部精力分散的現象。個別領導幹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屢禁不止,數字脫貧、虛假脫貧仍有發生。要想實現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就必須要堅持黨對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統領地位,繼續聚焦“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落實脫貧攻堅的制度設計,全面查缺補漏,加快補齊短板弱項,瞄準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各級黨委(黨組)要扛起責任、經受考驗,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這場大考中磨礪責任擔當之勇、科學防控之智、統籌兼顧之謀、組織實施之能,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有方,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推進脫貧攻堅,堅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堅決奪取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

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協同機制。要在加強疫情防控前提下,堅持全國一盤棋,準確分析把握疫情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積極有序推進企事業單位分區分級、分類分時、有條件的復工復產。要通過線上培訓、現場指導、跟蹤監測等措施加強復工復產服務指導,圍繞解決企業用工、資金、原材料供應等需求,圍繞貧困羣衆需要的生產資料,有針對性地精準施策,打通“堵點”、補上“斷點”,提高復工復產效率。

完善貧困勞動力輸出地和輸入地精準對接機制。貧困地區產業基礎相對薄弱,產業發展相對滯後,外出務工是貧困羣衆增收的主要渠道。疫情期間,各個地方要進一步提高工作的精準性,有針對性地解決好貧困羣衆外出務工的難題。當前,要完善貧困勞動力輸出地和輸入地精準對接機制,優先組織貧困地區農民工有序返崗和外出務工。對於有工作的貧困羣衆,輸入地企業提供員工名單,輸出地根據名單組織外出務工人員免費體檢後,發放相關證件,再統一安排乘坐專車到輸入地,由輸入地接收,並根據疫情防控劃分的網格,有序輸送到相應企業。對沒有工作的貧困羣衆,輸出地要利用扶貧資金進行差別化、階梯式獎勵或補貼,對前往外地務工人員的交通費等給予一定補助,調動其外出務工的積極性。爲了加快推進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進程,輸出地要主動對接用工市場,及時與輸入地有招工需求的企業、已經復工或者即將復工的企業實時聯絡,及時掌握、發佈、推送企業用工信息,主動爲貧困羣衆聯繫企業、推薦就業,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向企業點對點輸送務工人員,與用工地相關單位做好健康管理、疫病監測等對接工作,實行“一站式”“點對點”勞務輸出服務保障,確保農民工外出務工穩定可控。對暫時不能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要因地制宜,大力扶持當地的扶貧龍頭企業,用好產業幫扶資金和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對吸納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在稅收等方面給予減免,適當返還所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激勵企業儘可能多地提供就業崗位。

加快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要如期完成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必須加快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貧致貧的,要加強監測,及時落實幫扶措施,確保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幫扶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羣衆主體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的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提前發現並識別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口,及時採取有效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開展產業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強就業幫扶,統籌利用公益崗位,多渠道積極安置監測對象,鼓勵監測對象參與農村項目建設;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醫療、養老保險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密切跟蹤受疫情影響的貧困人口情況,及時落實健康扶貧和對殘疾人的救助以及災害臨時救助等政策,強化防止返貧保險保障機制,確保貧困患者不因醫療費用延誤救治,保障貧困羣衆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助困,多渠道籌措社會幫扶資金,爲監測對象購買保險,及時化解生活生產風險。

(本文系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新形勢下辦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戰略研究”(17JZD055)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同濟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