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上路,所駕車輛居然還是報廢狀態。民警再一查,又發現報廢車還存有闖紅燈、超速、不按導向行駛、隨意亂停亂放等10多次交通違法行爲。8月8日,記者從高密交警大隊瞭解到,這名駕駛員是一位叉車司機,覺得自己的駕駛技術非常好,考取機動車駕駛員是在花“冤枉錢”。

8月6日上午11時許,高密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民警在康成大街巡邏時,發現一輛未粘貼年檢和強險標誌的銀灰色客貨兩用車,正沿康成大街由西向東行駛。巡邏民警立即通知前方執勤民警予以攔截檢查。

“當時我們只是懷疑該車輛未年檢、未繳納保險。”中隊長王硯海說,民警隨後發現,該車不僅存在脫審、未繳納強制保險的問題,駕駛員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31mg/100mL,還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進一步查詢,民警發現張某根本沒有考取駕駛證,所駕車輛也早在2年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該車輛還有闖紅燈、不按導向行駛、亂停亂放、超速等10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合計罰款1200元,駕駛證記8分。

據駕駛員張某交待,他是青島膠州人,今年52歲。朋友曾勸他考個駕證,可他感到自己在單位開了半輩子叉子車,開汽車技術很好,不想花那“冤枉錢”考證。他所駕駛的客貨兩用車,是他前些年從朋友手上買的即將達到報廢年限的二手車,買來後,他感覺反正快報廢了,沒有必要再參加年檢,更沒有繳納保險。

張某也知道無證駕駛不對,每次他都是看到交警查車就繞道走,不想這次卻在高密被查。他說,當天他根本沒有喝酒,之所以測出酒來,是因爲頭天晚上,他在單位宿舍爲同事慶生,期間喝了一瓶500毫升的二鍋頭酒。第二天上午9點,他開車從膠州到高密辦事,在回膠州的路上,被交警查獲。

因爲張某涉嫌無證、酒後駕駛報廢機動車,而且還有10餘條交通違法,按照交通法有關規定,張某將面臨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

目前,客貨兩用車被依法暫扣,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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