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路治歐 實習生 張超凡/文圖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決戰執行難”全媒體活動第14站聚焦新鄉。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參與該活動,並直擊了獲嘉縣紀委監察委約談成爲法院失信被執行人的教育系統公職人員。

其中一名被約談人涉及的是借款糾紛案。2016年,一個親戚有一筆20萬元的銀行貸款辦理不了,他就做了擔保人。“當時也考慮有一定風險,但這位親戚朋友當時做生意還不錯,就爲他擔保了。”被約談人接受採訪時說。

然而,他的親戚最後無能力償還,被銀行起訴。法院支持銀行訴求,同時,判決被約談人承擔20萬元貸款的連帶賠償責任。

被約談人認爲自己沒有花這筆錢,不情願償還,被獲嘉縣人民法院移交到獲嘉縣紀委監察委進行約談。

約談持續時間僅兩三分鐘,獲嘉縣紀委監察委工作人員先問“作爲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償還責任,是否屬實”,陳述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後果並問“是否清楚了”,再問“接下來如何打算”,最後希望他言出必行,儘快履行。

上述被約談人,在頭天接到約談通知後籌集了8萬元現金。他在約談中說:“這8萬元現金,我今天已經帶來了。剩餘部分願意與申請人簽訂還款協議,限期償還全部貸款。”

據介紹,新鄉全市正在形成縱橫聯動、分工協助的合力,其中就包括,新鄉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對涉公職人員失信被執行人集中約談。

自今年7月份以來,獲嘉縣紀委監察委與獲嘉縣法院開展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至今約談了74名個人和23個部門的負責人,約談後,已有7名當事人履行了法律義務。

法院把失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名單轉給紀委監察委,約談也有講究,將“分級約談”。獲嘉縣紀委監察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徐波介紹,針對不同案情的不同情況、不同身份,紀委監察委會因人而異、分類施策,制定有針對性的談話提綱,最大限度形成震懾力,幫助這些失信被執行人認識到問題,敦促他們及時履行法律義力。

獲嘉縣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委副主任王景貴說:“約談之後仍然不履行法律義務者,如果是嚴重失信、造成不良影響的,我們會按照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據瞭解,公職人員成爲失信被執行人,不少是因爲幫人貸款做擔保而致。前幾年,不少金融機構發送貸款要求必須有公職人員做擔保。在一些地方,銀行甚至明確告訴公衆,只要有老師擔保,就能快速貸出款來,這導致不少老師要麼因替別人借款成爲被執行人,要麼因擔何別人借款而成爲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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