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3月30日,法院二審宣佈了這起存儲合同糾紛案件的結果,法院認爲銀行在他人消費時未能識別僞卡,違反了對儲戶的資金安全保障義務,判令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皇姑支行賠償趙某存款239560.37元及利息。且此案中的交易發生在境外,均爲POS機消費,包括幾秒鐘之內實現的多筆交易,均屬僞卡交易,而銀行無法證明其具備應當具備的防僞識別能力,即銀行在他人消費時未能識別僞卡,違反了對儲戶的資金安全保障義務,故一審法院判決銀行對儲戶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並無不當。

他本人和卡都在國內,但銀行卡卻詭異的被人在國外消費23萬餘元,這事誰來負責?

2020年3月30日,法院二審宣佈了這起存儲合同糾紛案件的結果,法院認爲銀行在他人消費時未能識別僞卡,違反了對儲戶的資金安全保障義務,判令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皇姑支行賠償趙某存款239560.37元及利息。

境外僞卡交易,被刷走20多萬

經查,瀋陽市民趙先生在中國建設銀行瀋陽七彩園支行銀行辦理了一張儲蓄卡。2018年6月2日起,正在外地出差中的趙先生收到短信提醒其在境外進消費,截止至2018年6月8日,共計消費239560.37元。

6月8日,趙先生髮現其銀行卡在境外進行消費,立即通過電話進行掛失。同日,他委託侄子到派出所報案。

2018年6月14日,出差歸來的趙先生持銀行卡到再次到派出所進行報案。

趙先生向警方承諾,涉案銀行卡一直在他手中,且未告訴他人該卡密碼。另查明,趙先生在2018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11日期間並未出國。

趙先生認爲,他銀行卡中的錢被人在境外盜刷,是銀行卡的製作和加密技術存在問題,於是向法院起訴要求銀行賠償。

對此,建設銀行方面表示,趙先生的這張卡曾交由他人辦理取款業務,這構成了單方合同違約。同時,更加大了該卡重要信息泄露的風險。而且,趙先生在發現疑似僞卡交易時,在6月2日至6月8日長達七天的時間內,並未及時採取適當措施加以阻止,客觀上放任了損失的發生及擴大,所以趙先生本人對這樣的後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趙先生表示,之所以沒有在6月2日第一筆錢被盜刷時就報警,是因爲當時出差在外地,手機信號不好,他是在6月8日才收到的短信提示。

掛失後錢仍然被轉出

法院認爲,委託他人代辦銀行業務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也是銀行所允許的,這不能證明趙先生加大了信息泄露的風險。

另外,趙先生於2018年6月8日,已經通過電話對銀行卡進行了掛失,但其銀行卡內的存款仍然被轉出,建設銀行七彩園支行未能舉證證實其上述期間已經履行了及時通知第三方拒絕止付之義務。綜上建設銀行七彩園支行違反了對客戶存款的基本安全保障義務,其行爲構成違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二審法院認爲,銀行在處理銀行卡取款、消費等業務時,應當對銀行卡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且此案中的交易發生在境外,均爲POS機消費,包括幾秒鐘之內實現的多筆交易,均屬僞卡交易,而銀行無法證明其具備應當具備的防僞識別能力,即銀行在他人消費時未能識別僞卡,違反了對儲戶的資金安全保障義務,故一審法院判決銀行對儲戶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並無不當。

最終法院判令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皇姑支行賠償趙某存款239560.37元及利息。

(二三里編輯 ??羅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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