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金融界报道,天眼查数据显示,4月7日,中国石油的运营主体——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1则,执行标的为10919798.0,执行法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天眼查股东信息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股80.25%,后者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

据金融界报道,天眼查数据显示,4月7日,中国石油的运营主体——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1则,执行标的为10919798.0,执行法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注册资本约为183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原油的仓储、销售;成品油的销售;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钻井等。

天眼查股东信息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股80.25%,后者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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