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山東安丘男子李某某來到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業務大廳處理違法行爲。他因車到期未審驗被記3分並罰款200元、駕照準駕車型不符記12分並罰款2000元、未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險被雙倍罰款。

據悉,7月12日上午9時,八中隊民警在轄區S218省道巡邏,此時接到大隊指令稱一輛車牌號爲魯G489××的黃牌大貨車未檢驗,讓他們立即查扣。民警立即與大隊指揮中心配合展開查緝布控工作。

在56KM處的蘆家大橋,民警將李某某駕駛的車輛攔下。車上拉着幾頭生豬。據李某某介紹,他平時靠販賣生豬賺取利潤,這次是在平度買的豬,準備賣到安丘肉食加工廠。民警讓他出示駕照時,他稱未帶在身上。經民警查看信息,他不僅車輛到期未審驗,還未繳納機動車強制責任險,他本人持有的駕照是C1證。

民警給他做出以上處罰決定後,鑑於李某某拉的是鮮活物,就讓他先行離開了。(李燕)

編輯: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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