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书记”涉猥亵被刑拘,还记得学法律的初衷吗?)

这几天备受关注的楚挺征,被刑事拘留了。故事没有出现转折,但这想必是楚挺征此生的一大转折。

4月8日晚,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通报,“4月2日,我局接到受害人杨某某报警,称其被楚某某猥亵并企图强暴。接警后,我局立即受理并开展调查。经初步查实,楚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我局决定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楚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通报中的楚某某,便是最近火遍网络的共青团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此前,他曾被青年女企业家实名举报,在一场饭局中猥亵后者。随后,当地有关部门介入,楚挺征被免职。

若只是个普通的公职人员猥亵案,或许激起的波澜有限。可此事中,将女企业家拽进包间、强行脱裤等豪横情节,跟“区团委书记”身份的反差太大,再加上楚挺征事后给受害者写藏头诗、鸡汤句子,还有他被扒出的履历,这事引发了广泛关注。

就履历看,1987年出生的楚挺征,这33年走来,至少毕业后的这几年,人生不可谓不顺。在被警方宣布涉嫌强制猥亵罪之前,楚挺征曾说,“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不得不说,楚挺征在事件爆发后的这套说辞,显得很专业。

而梳理楚挺征的简历不难发现,他2010年从某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是该校文法学院23个优秀毕业生代表之一。他2012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也显示,他当时的所在机构是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一毕业就进入当地检察院,可以说,楚挺征从校园到社会的过渡很顺,也是地地道道的法律人出身。可他却为何“以身试法”,直至堕入被刑拘的境地?

或许恰恰是仗着自己知法懂法,把法律看做是自己利用的对象,而不是敬畏的对象。比如,楚挺征在此前的采访中,试图给微信聊天截图中自己的道歉行为,找一个逻辑自洽的理由,便谎称是为自己招待不周而道歉。这不失为一种公开的“反侦察”手段,但黑的终究无法描成白的,这难逃法眼。

报道中还有个细节——在警方宣布调查结果前,他对母亲说“出大事了。”由此可见,他十分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但仍然假装镇定,抱有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

近年来,一种逐渐显现的现象令人担忧:像楚挺征这样的年轻人,受过高等教育,刚在公职岗位不久,却管不住自己的私欲。前不久,杭州余杭区纪委监委便通报,一名95后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侵吞国家税款高达595万元。他们可能比任何一代公职人员都更有文化、更具备法律素养,但依然自毁前程。

人生不会重来,无论是违反八项规定违规接受吃请,还是“酒后乱为”,都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当地短时间内对其所犯问题相继做出处理,彰显的就是从严执纪执法态度。但与其说是他栽了跟头,不如说是他自己挖坑把自己给埋了。

有意思的是,据楚挺征的母亲曹女士透露,案发后,楚挺征曾向家人表示:“已做最坏打算,如果把我开除了,我就到大城市去做律师。”这恐怕是律师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我不知道,将来楚挺征是否还有资格和能力迈进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毫无疑问,这个过程不会像他此前那么顺顺当当了。

回看许多腐败官员的人生,很多坑,不都是自己挖的吗?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人生本没有机关,总是想着以身试法,难免变成自毁前程。


俞昌宗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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