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楚書記”涉猥褻被刑拘,還記得學法律的初衷嗎?)

這幾天備受關注的楚挺徵,被刑事拘留了。故事沒有出現轉折,但這想必是楚挺徵此生的一大轉折。

4月8日晚,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公安分局通報,“4月2日,我局接到受害人楊某某報警,稱其被楚某某猥褻並企圖強暴。接警後,我局立即受理並開展調查。經初步查實,楚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我局決定對其立案偵查。目前,楚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通報中的楚某某,便是最近火遍網絡的共青團北湖區原團委書記楚挺徵。此前,他曾被青年女企業家實名舉報,在一場飯局中猥褻後者。隨後,當地有關部門介入,楚挺徵被免職。

若只是個普通的公職人員猥褻案,或許激起的波瀾有限。可此事中,將女企業家拽進包間、強行脫褲等豪橫情節,跟“區團委書記”身份的反差太大,再加上楚挺徵事後給受害者寫藏頭詩、雞湯句子,還有他被扒出的履歷,這事引發了廣泛關注。

就履歷看,1987年出生的楚挺徵,這33年走來,至少畢業後的這幾年,人生不可謂不順。在被警方宣佈涉嫌強制猥褻罪之前,楚挺徵曾說,“我是法學碩士畢業的,也從事過法律工作”“如果我認爲我真的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壞事,就絕不會出現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過錯的致歉內容給她”。不得不說,楚挺徵在事件爆發後的這套說辭,顯得很專業。

而梳理楚挺徵的簡歷不難發現,他2010年從某高校碩士研究生畢業,是該校文法學院23個優秀畢業生代表之一。他2012年發表的一篇論文也顯示,他當時的所在機構是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檢察院。

一畢業就進入當地檢察院,可以說,楚挺徵從校園到社會的過渡很順,也是地地道道的法律人出身。可他卻爲何“以身試法”,直至墮入被刑拘的境地?

或許恰恰是仗着自己知法懂法,把法律看做是自己利用的對象,而不是敬畏的對象。比如,楚挺徵在此前的採訪中,試圖給微信聊天截圖中自己的道歉行爲,找一個邏輯自洽的理由,便謊稱是爲自己招待不周而道歉。這不失爲一種公開的“反偵察”手段,但黑的終究無法描成白的,這難逃法眼。

報道中還有個細節——在警方宣佈調查結果前,他對母親說“出大事了。”由此可見,他十分了解自己行爲的性質,但仍然假裝鎮定,抱有一絲不切實際的幻想。

近年來,一種逐漸顯現的現象令人擔憂:像楚挺徵這樣的年輕人,受過高等教育,剛在公職崗位不久,卻管不住自己的私慾。前不久,杭州餘杭區紀委監委便通報,一名95後公職人員因涉嫌職務犯罪,侵吞國家稅款高達595萬元。他們可能比任何一代公職人員都更有文化、更具備法律素養,但依然自毀前程。

人生不會重來,無論是違反八項規定違規接受喫請,還是“酒後亂爲”,都是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當地短時間內對其所犯問題相繼做出處理,彰顯的就是從嚴執紀執法態度。但與其說是他栽了跟頭,不如說是他自己挖坑把自己給埋了。

有意思的是,據楚挺徵的母親曹女士透露,案發後,楚挺徵曾向家人表示:“已做最壞打算,如果把我開除了,我就到大城市去做律師。”這恐怕是律師被黑的最慘的一次。

我不知道,將來楚挺徵是否還有資格和能力邁進律師行業的門檻,但毫無疑問,這個過程不會像他此前那麼順順當當了。

回看許多腐敗官員的人生,很多坑,不都是自己挖的嗎?所謂聰明反被聰明誤,人生本沒有機關,總是想着以身試法,難免變成自毀前程。


俞昌宗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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