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嘀嘀嘀嘀嘀嘀”成功申請註冊聲音LOGO了!下一個會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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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LOGO大師(ID:logods)
作爲設計師
你最怕聽到什麼聲音?
日站君我的話,最害怕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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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就是QQ的信息提示音
“嘀嘀嘀嘀嘀嘀”
尤其是晚上響起,虎軀一震
不是客戶來提意見,就是PM姐姐來溝通
再不是,就是老闆來找人了
總之,這晚上就別想睡了
所以在日站君心裏
“嘀嘀嘀嘀嘀嘀”=火燒眉毛、催命
不知道有沒有設計師跟日站君一樣
之後再不輕易開這個聲音
不過前幾日
QQ的這個“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
正式註冊了聲音商標!
咦?竟然有聲音商標?
來給大家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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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一些具有企業、產品和服務顯著特徵的聲音
是可以作爲LOGO註冊的!
不過可能有老鐵注意到
QQ提示音是我國首例經司法確認的聲音LOGO
其實註冊過程迂迴曲折
足足折騰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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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3年,《商標法》進行修改,聲音可以申請註冊商標,新法在2014年5月1日正式實施。
在2014年5月4日,新《商標法》施行的第一個工作日,騰訊就向當時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商標的註冊申請。
2015年8月11日,商標局以“申請商標由簡單、普通的音調或旋律組成,在指定使用項目上缺乏顯著性”爲由駁回申請。隨後,騰訊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申請,但商標評審委員會以“難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爲由,駁回註冊申請。
於是,騰訊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最終得到支持。不過,商標評審委員會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理由是:
申請商標“嘀”音組成的聲音常見於包含電子組件的相關產品的報警音或提示音等情況,“嘀”音較爲常見,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性,難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
二審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嘀嘀嘀嘀嘀嘀”聲音通過在QQ上的長期持續使用,具備了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並認同一審法院認定申請商標在與QQ相關的服務上具備了商標註冊所需的顯著特徵。
騰訊:我申請!商標局:駁回!
騰訊:再申請!商標局:再駁回!
騰訊:我訴訟你!商標局:那我要上訴!
最後,法院:好了別吵了,騰訊你贏了!
這簡直是一出大戲
這時候有人會問了:
QQ的“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是什麼意思?
爲什麼是六聲?
是因爲最初的QQ提示音
是大佬馬化騰錄下的尋呼機聲音
一共是六聲“嘀”
所以這個提示音還承載了
7、80年代人們的記憶啊
而網友得知之後,第一反應竟然是:
QQ的系統咳嗽聲纔是經典啊!
QQ三大經典提示音:
咳咳咳、咚咚咚、嘀嘀嘀
瞭解一下
評論區一大波青春的回憶殺
也有一個網友說要去搶注咳嗽聲
但事實上騰訊在申請“嘀嘀嘀嘀嘀嘀”的時候
也同時申請了“男人咳嗽聲”的註冊
但被駁回,理由是:“不易被作爲商標識別,
缺乏應有的顯著特徵”
那麼到底什麼樣的聲音
纔算是有“顯著特徵”?
註冊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簡單來說就是
跟品牌無直接關係、行業內不通用
但別人一聽,就會直接想到這個品牌的聲音
舉一些大家非常熟悉的例子:
最經典的莫過於
因特爾的“燈!等燈等燈~”
這個聲音的標識度高到什麼程度呢?
是光看這句“燈!等燈等燈~”
腦海裏就自動播放這個聲音
米高梅公司的“獅子吼”
是典型的非音樂性質的聲音商標
上面的都是國外已經成功註冊的聲音商標
而國內最經典的聲音商標
其中就有我們熟悉的“恆源祥,羊羊羊!”
具有“顯著特徵”的聲音
必須簡短,同時又要有辨識度
而辨識度本身需要經歷一定時間的傳播
才能在廣大消費者心智中留下印記
所以國內通過註冊的聲音商標寥寥無幾
不過大品牌們也意識到聲音LOGO的重要性
有意識地開始培養和傳播品牌的聲音符號
比如說京東廣告片尾帶有的
“京東~”
打開酷狗音樂時出現的
“Hello~酷狗!”
黃渤的“人人車——”
同樣還有楊冪的
“5——8——同——城——”
這是一條有聲音的推文沒錯了
說不定下一個成功註冊聲音商標的品牌
就出現在上面的幾個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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