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電網國網遼寧省電力公司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爲處理情況的通報(2019年10月)

爲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爲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國家電網公司對《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爲處理管理細則》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細則》於2018年10月16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發生的不良行爲原則上適用原《細則》),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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