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冬天要來了!關於取暖補貼,你想了解的都在這兒!

從昨天起,

鶴壁大變天,

嗖嗖的寒風颳個不停

有沒有感覺一秒到了冬天。

幸好,

鶴壁今冬明春集中供熱

將於11月15日啓動。

隨着供暖季的到來,

取暖補貼也隨之成爲職工熱議話題。

取暖補貼是什麼?

哪些人能收到取暖補貼?

民企職工有取暖補貼嗎?

取暖補貼是什麼?

事實上,大家常說的取暖費、供暖補助等指的就是冬季取暖補貼,這是我國上世紀50年代就實行的一項制度,當時指的是國家政府機關以及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在冬季發放的一項費用,別的單位職工是沒有的。

取暖補貼是由單位承擔,即有取暖設備的,給予免交取暖費,沒有取暖設備的,發給補貼,列入成本,由各單位的人事部門負責造冊。

哪些人可以獲得取暖補貼?

哪些人能獲得取暖補貼?每人該獲得多少取暖補貼?對於這些問題,我國目前尚無統一規定,各省市規定也不相同。

以北京市爲例,根據《關於冬季職工宿舍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在北京享有取暖補貼的主體爲全民所有制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等單位職工。

民企職工有取暖補貼嗎?

在長春一家民企工作的趙亮,工作兩年了但從沒聽說過“取暖補貼”。一次朋友聚會,他從在“體制內”工作的同學處得知這項福利,便拿着文件找領導“討說法”,卻被一句“想要工作還是要補貼”噎了回來。

“我們公司按規定該有取暖補貼,也有職工找我問過這個問題,但在前幾年找老闆商量此事受到批評後,我就不敢再提了。”在長春市某民營企業做人力資源經理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對民企來說,取暖補貼發與不發是老闆說了算,“吉林省發放這項福利的民企可謂鳳毛麟角”。

對於私營、民辦企業是否給予職工取暖補貼,

我國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這些企業可以根據經營狀況自己決定。

企業不給職工發取暖補貼,違法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明確提到了“供暖費補貼”。這就意味着取暖費屬於職工福利費的範圍。取暖補貼就是國家機關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一項福利。

對於全民所有制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等以外的單位,取暖補貼是用人單位向員工發放的一項福利,其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

這些用人單位若因爲“取暖補貼”與職工發生糾紛,如果職工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自己該項費用,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索要取暖補貼,對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用人單位和職工關於取暖補貼沒有約定,職工無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取暖補貼,且此類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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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編輯:趙靜

總值班:李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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