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門瞭解到,爲配合《天津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的貫徹實施,推進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鼓勵羣衆參與交通管理,積極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爲,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於2019年5月1日同步發佈實施《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爲舉報獎勵辦法》。

採集交通違法方式(共四種方式)

舉報人可通過登錄“天津交警”微信平臺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抓拍違法照片上傳至“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舉報平臺”,也可通過車載行車記錄儀採集視頻上傳至“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舉報平臺”進行舉報。

有獎舉報交通違法範圍

有獎舉報的範圍設定8項交通違法行爲,其中6項是嚴重影響行車秩序、易發交通事故、羣衆便於認知的,具體是: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機動車跨壓實線、導流線、機動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以上每起獎勵20元。另2項是舉報故意遮擋號牌、使用僞造變造號牌交通違法行爲線索的,需要民警分析研判、覈實查證基本屬實的,每起獎勵100元。同一舉報人每月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1000元。

舉報交通違法的注意事項

(一)舉報人通過“舉報平臺”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爲的,須實名註冊;

(二)舉報人提供的證據照片須準確認定違法事實,如違法時間、地點、違法行爲、車輛號牌等;

(三)舉報人應對其提供的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查取證;

(四)舉報交通違法不得存在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如駕駛人駕車時使用手機舉報;

(五)對多人舉報同一事項的,按時間先後獎勵最先舉報的舉報人,並在接到舉報之日起10日內向舉報人反饋舉報信息採納結果,每月初發放上月獎金;

(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個人資料嚴格保密。

交通違法舉報方法

爲保證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真實、可靠,同時便於獎勵金的獲取,在使用手機進行舉報時,必須先進行綁定銀行卡實名註冊。

此外,爲便於駕駛員在駕車途中舉報發現的交通違法行爲,天津市交管局進一步深化警企合作,研發違法舉報平臺對接平臺,制定了詳細的產品規範、接口標準和對接步驟,向行車記錄儀廠家無條件開放接口。目前已經有三家企業完成了對接,駕駛員利用手機註冊完違法舉報平臺後,通過掃一掃功能,掃描行車記錄儀上的二維碼進行設備綁定,即可通過語音或一鍵舉報操作,使用行車記錄儀將發現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爲直接截取保存影像資料,自動傳輸至交管部門,無需再次進行任何操作,確保駕駛員在舉報過程中能夠安全駕駛。(津雲新聞記者 何會文 柴瑩 蒲永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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