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车管所的民警在科目三考试的现场抓住一名作弊的考生。

10月30上午,车管所考试科民警在进行科目三考试时,发现一名“不正常”的考生。该考生频频出现四处张望、心神不定,且不时有可疑声音发出,行为非常可疑。本着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为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考试民警对其进行了现场询问。

起初,该考生什么也不说,就在这时又有声音从该考生耳朵内传出。经考试民警现场做工作,该考生终于承认自己存在考试作弊行为,并从其身上取下作弊工具一套交给考试民警。随后该考生被移交给滨海园区派出所。

30日夜,滨海园区派出所已刑事拘留涉案的两名嫌疑人,并将该案件移交至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做进一步深挖侦查。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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