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吉林省政府成立時,省屬市縣已由1945年11月10日中共吉林省工委成立時轄屬的3市23縣,調整爲轄長春、吉林2市和長春、榆樹、德惠、九臺、通陽、永吉、蛟河、舒蘭、磐石、樺甸、敦化、延吉、和龍、汪清、琿春、安圖等16縣,至1946年5月下旬部分市、縣被國民黨軍佔領之前,均已成立了市、縣政府,轄區人口650餘萬人。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國民黨政府把東北劃成9省,吉林省領長春、吉林市2市和永吉、榆樹等18縣1旗。

吉林省簡稱“吉”,位於中國東北地區的中部。從先秦開始,吉林就被歷代中央政權劃入行政區域管轄之下。在漢朝時就設置了郡縣,唐朝的渤海及後來的遼、金、元各代也都設立府、州、縣。明朝設立都司、衛所。公元1653年(清順治十年),清政府設置寧古塔昂邦章京,是吉林省建置之始。這一建置的設立,是吉林第一次具有省級建置的雛形,在吉林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公元1662年(清康熙元年)改稱寧古塔將軍。公元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於船廠(今吉林市)建吉林城,史稱“吉林烏拉”(滿語譯音“沿江”之意),吉林由此得名。公元1676年,寧古塔將軍移居吉林城。公元1757年,寧古塔將軍改稱吉林將軍。自此以後,“吉林”由原來城邑名稱擴大爲行政區稱謂。公元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正式建制稱吉林行省。

中國吉林歷史

2018年11月17日,吉林省被評爲2018年度《中國國家旅遊》最佳旅遊創新營銷目的地。

早在遠古時期,就有人類在吉林省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約5~1萬年前出現的“壽山仙人洞”、“榆樹人”、“安圖人”、“青山頭人”,是吉林省古人類文明形成的重要標誌。遠在舜、禹時代,吉林省境內的古代民族就開始與中原王朝建立了具有隸屬性質的貢納關係並逐漸成爲中華民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時期形成了肅慎、濊貊、東胡、山戎、夫餘等各民族地方政權。

漢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滅衛滿朝鮮設玄菟郡,管轄吉林省東南部。東部和南部的長白、圖們、敦化、和龍、汪清、龍井、琿春、延吉等市縣,先後屬蒼海郡、臨屯郡、樂浪郡;通化、集安、梅河口、靖宇、白山等市縣則先後屬真番郡、玄菟郡。這是吉林地區進入中原王朝行政建置之始。

前37~668年間,高句麗活躍于吉林省,曾定都於集安丸都山和國內城,與東漢、曹魏、隋朝等中央政權時戰時和,鼎盛時期其勢力範圍包括吉林東南部、遼河以東和朝鮮半島北部。

唐高宗總章元年(668年),唐朝和新羅聯合滅高句麗,設置安東都護府,西北部地區屬唐室韋都護府。聖曆元年(698年),粟末靺鞨首領大祚榮,在敦化東牟山立“震國”,先天二年(713年)受唐玄宗冊封始號渤海國,統治了吉林省大部分地區。後曾定都和龍和琿春,天成元年(926年)爲契丹所滅,設東丹國,在西部設黃龍府。

遼朝時期,吉林省大部分隸屬東京道,西部爲上京道管轄。

金朝在其轄境設上京路、北京路、東京路、成平路、海蘭江路,基本覆蓋今吉林省全境。貞祐三年(1215年)女真人蒲鮮萬奴建立東真國,天興二年(1233年)爲蒙古所滅。

元朝隸屬於遼陽行省,爲開元路、北達達路、中書省泰寧路及中央樞密院直領的成平府轄區。

明朝大部分隸屬奴兒干都司,西部的洮南一帶屬大寧都司的泰寧衛,東南部一帶爲建州衛,爲建州女真發源地之一。

清順治十年(1653年),設寧古塔昂邦章京。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建吉林城,命名“吉林烏拉”,吉林由此得名,隨後寧古塔將軍駐地遷移至吉林市。

1740年(清乾隆五年)頒佈了“流民歸還令”,對山海關以東地區施行封禁政策。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並未能阻止爲生活所迫的華北大批漢族農民流入吉林省中部一帶,並向北、向東、向西擴展。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寧古塔將軍改爲吉林將軍,“吉林”由原來城邑名稱擴大爲行政區稱謂。吉林將軍轄區大體包括松花江、綏芬河、牡丹江、圖們江流域,西起開原威遠堡邊門,東至烏蘇里江兩岸和庫頁島在內的沿江及海中諸島,北起外興安嶺至日本海及黑龍江下游,南至長白山區。嘉慶五年(1800年),增設長春廳,爲長春建制之始。

1803年(嘉慶八年)清政府廢止禁令。

咸豐十年(1860年),中俄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原屬吉林省的沿海地區被割讓給俄國,吉林變成了內陸省。

1878年(光緒四年)吉林設置墾務局,大事墾殖,經濟面貌大爲改觀,並逐步形成東部的農林地區,中部的農業地區和西部農牧地區的差異特點。

1907年,正式建吉林行省,清政府完全處於內外交困、風雨飄搖、惶惶不可終日之中。光緒帝欲憑藉改革地方政治來挽救垂危的統治。他首先發布諭旨:裁撤東北三將軍,設立奉天(今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改盛京將軍爲東三省總督。吉林省正式建制,稱吉林行省,設吉林巡撫(吉林省第一任巡撫爲顧肇熙),省會設於吉林市。

1908年,吉林省組成巡撫衙門,吉林將軍、吉林分巡道隨之廢除,吉林巡撫成爲吉林省最高民政長官,併兼理旗務。同年,吉林省仿照關內行省之例,先後在省下置四路分巡兵備道。

1912年:吉林省作爲南京臨時政府和22行省之一,區劃沿清舊制不變。2月12日,清朝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下詔退位。268年的清朝統治與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宣告結束。4月15日,袁世凱下令各省督撫均改稱都督。陳昭常任吉林省都督。

1926年:中共北滿地委在吉林省建立長春支部。

1930年:於和龍縣藥水洞成立東北地區第一個農村蘇維埃政權。

1931年“九·一八”事變前,邊界狀況是:西界奉天,北界黑龍江,南至圖們江外韓國,東界蘇聯。

二十世紀初,東北成爲俄、日帝國主義進行殖民擴張的角逐之地。在“五四”運動的推動和後來“五卅”運動的影響下,吉林大地不斷掀起反帝愛國鬥爭風潮。民族工商業有所發展,出現了更多具有近代規模的城市。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國主義悍然發動“九一八事變”,侵佔了中國東北,吉林淪爲日本的殖民地。1932年3月9日,僞滿洲國傀儡政權正式建立,以溥儀爲執政,年號“大同”,定都“新京”(今長春市)。1934年,日本改“滿洲國”爲“滿洲帝國”,改“執政”爲“皇帝”,改年號“大同”爲“康德”。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8月18日,溥儀在通化宣佈退位,僞滿洲國滅亡。

1931年9月19日,日軍佔領長春、四平等地。21日,吉林城淪陷。吉林省代主席、東北邊防軍副司令長官公署參謀長熙洽降日。11月12日,吉林省抗日政府在賓縣成立,誠允任代理主席。

1945年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9日零時,蘇軍向日本關東軍發動全面進攻。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吉林光復。

1945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東北局決定在長春市成立吉合區黨委。同時成立吉合區行政委員會,主任委員周保中。轄區包括吉林、合江以及松江之珠河以東地區。這是吉林省建立的第一個省級人民政權。同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東北局決定撤銷吉合區黨政軍機構,成立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員會。同年12月27日至30日,在永吉縣岔路河鎮召開吉林省人民代表會議,出席會議的正式代表55人,列席代表9人。

吉林省政府成立後,其轄區、省會駐地、工作機構、派出機構等,幾經變動。吉林省政府成立時,省屬市縣已由1945年11月10日中共吉林省工委成立時轄屬的3市23縣,調整爲轄長春、吉林2市和長春、榆樹、德惠、九臺、通陽、永吉、蛟河、舒蘭、磐石、樺甸、敦化、延吉、和龍、汪清、琿春、安圖等16縣,至1946年5月下旬部分市、縣被國民黨軍佔領之前,均已成立了市、縣政府,轄區人口650餘萬人。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國民黨政府把東北劃成9省,吉林省領長春、吉林市2市和永吉、榆樹等18縣1旗。

1945年11月25日,中共永吉地委徵得駐吉蘇軍同意,成立吉林市民主政府,至1946年5月28日隨軍撤出,吉林市被國民黨軍隊佔領。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復建吉林市政府。

1945年12月27日,吉林省政府在永吉縣正式成立,周保中任主席。

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國民黨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維持會”。11月,在中共組織下成立吉林省政府,省會設在吉林市。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民國政府劃分原東三省爲九省,吉林省領長吉2市和永吉、榆樹等18縣1旗,省會設在吉林市。同年11月,在中共組織下成立吉林省政府。

1946年5月,共產黨軍隊從吉林市撤出,國民黨在此成立了吉林省政府。

1948年3月9日,中共佔領吉林市。3月10日,中共吉林省政府遷至吉林市。

1948年10月19日駐長春國民黨守軍分別起義,投降,長春解放實現吉林全境解放。

1949年4月21日,長春市政府由東北行政委員會直屬改由吉林省政府直屬,東北劃分爲6省。

新中國建立初期,吉林省轄2個市、2個專區、 1旗、22個縣和1個工業特區。

1954年,東北行政區劃調整,將原黑龍江省的7個縣劃歸吉林省,與原屬吉林的乾安縣共同組建白城專區;將原遼東省的1市9縣劃歸吉林省,設立通化專區;將原遼東省的遼源市、西安縣、東豐縣和原遼西省的四平市、雙遼縣、梨樹縣劃歸吉林省管轄。東北6省改爲4省,吉林省與黑龍江省、遼寧省以兩省新劃歸吉林省的市、縣界線爲省界,與朝鮮、蘇聯國界仍舊。

1954年9月27日,長春直轄市改爲省轄,省會遷往長春。

1969年7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內蒙古自治區的哲里木盟和呼倫貝爾盟的突泉縣、科爾沁右翼前旗劃歸吉林省管轄。197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哲里木盟和白城地區的突泉縣、科爾沁右翼前旗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管轄。從此,吉林省行政區劃延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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