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日,記者從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市場管理科獲悉,根據省、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與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公共場所開放的有關指示精神,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辦公室制定了《關於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開放和經營的通知》,各縣(區)文化場所、旅遊企業(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根據相關要求可有序恢復經營。《通知》要求經營性文化場所,特別是娛樂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屬於人員密集場所,場所封閉且通風差,必須實行“全部實名登記、流量不超過最大客容量二分之一、一客一消毒、入場體溫檢測”等較爲嚴格的防護措施,堅持穩妥有序的原則,逐步開放。

今日,記者從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市場管理科獲悉,根據省、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與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公共場所開放的有關指示精神,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辦公室制定了《關於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開放和經營的通知》,各縣(區)文化場所、旅遊企業(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根據相關要求可有序恢復經營。

01 旅遊企業

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復開放工作

《通知》規定各縣(區)文化場所、旅遊企業(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恢復本轄區內開放和經營活動的範圍和程度,由各縣(區)黨委、政府按照“分區分級”原則,根據疫情情況自行決定。

公共文化場館要嚴格按照文化和旅遊部相關司局《關於印發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和國家文物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序推進文博單位恢復開放和復工的指導意見》,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復開放工作。

旅遊場所要嚴格按照文化和旅遊部相關司局《關於印發〈旅遊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復開放工作。各旅遊企業暫不得經營跨省(區、市)和出入境的團隊旅遊業務及“機票+酒店”旅遊業務。

02 娛樂場所

實名登記、流量不超過最大客容量二分之一

《通知》要求經營性文化場所,特別是娛樂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屬於人員密集場所,場所封閉且通風差,必須實行“全部實名登記、流量不超過最大客容量二分之一、一客一消毒、入場體溫檢測”等較爲嚴格的防護措施,堅持穩妥有序的原則,逐步開放。

各縣(區)文化廣電旅遊局要分行業制定恢復開放和經營工作指南,報經當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後,方可請衛生防疫方面的專家對經營業主開展疫情期間開放經營疫情防控知識培訓。

培訓後各經營主體必須根據各自經營場所實際情況,制定開放經營應急預案和疫情防控承諾書(預案和承諾書必須報當地文化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對消防設施、疏散通道進行檢查,對設施設備進行預防性消毒,對從業人員開展培訓。

在具備開放條件並形成防控預案後,按屬地管理原則,經縣(區)文化廣電旅遊部門聯合衛生防疫、消防、應急和街道對其準備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合格並報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恢復開放。

對恢復開放經營的場所要加強監管,對違反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違法違規經營的,應會同相關部門責令其在疫情未結束前禁止營業。

Tips

《通知》規定營業性演出活動按照省文化和旅遊廳前期通知繼續暫停審批。各縣(區)局要繼續加強監管,對未經審批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的要堅決進行查處。

來源:瀘州發佈

編輯:馮蔡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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