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李願)訊,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被調查的消息得到官方證實。

3月20日,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早在2019年8月,媒體就報道稱孫德順處於失聯狀態。多位接近中信的人士稱,孫德順被調查了,但始終未得到官方證實。知情人士稱孫德順或涉地產融資案。

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稱,孫德順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嚴重違背黨中央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限制、壓降製造業貸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向貸款客戶借用房產,由他人支付應由其本人承擔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價值觀極度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爲本人及親友攫取鉅額利益;貪慾極度膨脹,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爲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貸款授信、審批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孫德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系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孫德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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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顯示,孫德順1958年11月出生,自2016年7月20日起任中信銀行行長。在此之前,孫德順在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等單位工作,其中任中信銀行副行長近5年時間。

2019年2月,孫德順離任中信銀行行長一職,但保留了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當時中信銀行公告稱,孫德順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本行執行董事、行長、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委員及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委員職務。

據中信銀行2017年、2018年年報顯示,房地產業和製造業貸款均居中信銀行公司貸款前兩位,其中製造業貸款分別爲3240.29億元、2950.05億元,下降近300億元,"低端製造業等嚴格控制及壓縮退出類行業貸款餘額比上年末下降501.78 億元。"2018年年報稱。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同一日,中信集團換帥:央行副行長朱鶴新任中信集團黨委書記,常振明不再擔任該職務。

孫德順簡歷

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職於中國人民銀行;

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國工商銀行海淀區辦事處、海淀區支行、北京分行、數據中心(北京)等單位工作(期間,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兼任中國工商銀行數據中心(北京)總經理);

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交通銀行北京管理部副總裁兼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1年10月,任中信銀行黨委副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銀行副行長;

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中信銀行常務副行長;

2016年7月,任中信銀行行長。(簡歷摘自中信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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