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山西火車站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一個6歲的小姑娘跟自己的媽媽,一個上午就走散了好幾回!這到底是這麼回事呢?當天上午一個穿紅色大衣的小女孩,在太原火車站站前廣場獨自轉悠,據清潔工大姐回憶,頭天下午這個小女孩,就已經在火車站站前廣場了,當時是和媽媽在一起的,第二天下午就小女孩一個人在這兒了。

丟了媽媽的小姑娘也說不清自己的任何信息,回到太原車站派出所,民警依然問不出什麼有效的線索,小女孩的表達很模糊,從她的隻言片語當中民警推測出,孩子大概和媽媽剛走散不久,於是民警立即調取了監控錄像。

從監控中民警有些意外的看到,小女孩看上去並不像是走丟的,更像是她媽媽把她丟在站前廣場的,小女孩朝着媽媽離開的方向走了一段以後,眼看着走到了馬路邊,就不太敢繼續追了。幾分鐘後,就被清潔工大姐發現了,從時間上判斷小女孩的媽媽離開,也還不到十分鐘的時間,民警想帶着小女孩試着再找找看。沒一會,對講機傳來一個好消息,找到了小女孩的媽媽。

一見到媽媽,小女孩立即跑了過去,可是孩子媽媽情緒上並沒有太大的變化,民警覈實完身份信息後,小女孩的媽媽帶着孩子準備從地下通道離開,可是民警心裏還是不踏實,就繼續通過監控視頻觀察這對母女的行蹤,民警看到這位媽媽也沒有離開,而是帶着孩子一直在廣場徘徊。

巡邏的民警又發現了這對母女,便又上前詢問,孩子媽媽帶着孩子到了火車站進站口,在所有人以爲兩人要坐火車離開的時候,9點57分,孩子媽媽竟然再次一個人出現在了監控視頻中,隨後孩子發現媽媽不見了,又找了出來,民警趕緊把監控視頻裏看到的情況,通知到附近巡邏民警。

準備獨自離開的孩子媽媽,被廣場上巡邏的民警再次攔了下來,從身份證上來看孩子媽媽是山西省文水縣人,可是關於她們爲什麼來太原,家裏還有沒有其他人,又要去哪裏,爲什麼一再把孩子丟下,等這些關鍵信息怎麼都答不上來!

民警一提到和家人聯繫,孩子媽媽就想趕緊離開,在記者再三追問下,孩子媽媽說:“家裏經濟負擔重!”至於其它的也不願意透露,接下來要帶着孩子去哪她更是說不出來。民警擔心孩子媽媽會再次丟下小女孩,就先帶到太原火車站派出所。

在記者和民警的勸說下,孩子媽媽終於提供了大女兒的聯繫方式,民警通過電話溝通了解到,孩子媽媽精神上有些問題,有時清醒有時糊塗,她離開家來到太原家裏人還不知道,瞭解到目前的情況後,家人會從老家趕到太原,把這對母女接回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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