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來了:病人的病情,爲什麼醫生選擇不告知本人,而是告訴患者
摘要:聾啞人,溝通有障礙時,甚至有些老的潮汕人、說當地方言的患者、聽不懂普通話的患者等,醫生無法與其良好的溝通,無法詳細說明治療替代方案的情況下,必須跟患者的直系親屬交代病情,尤其決定治療方式。小孩子未成年必須由其法律監護人來決定治療方案,對此,病情也應該跟家屬交代,而非與患者本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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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說的這個只是一方面!
對於很多普通人來說,平時沒病的時候會說的很好聽:當我患上不治之症的時候,我就去環遊世界,好好享受一下餘生!這有點站着說話不腰疼了。
而事實上,當真的患上不治之症,比如說癌症的時候,很多人都是被嚇死的,一夜間白了頭,整天憂心忡忡,生怕自己連累家人,有些甚至出現自殺的傾向!
所以,醫生一般會先告知患者家屬病情及預後,生存率,由家屬決定是否告知患者本人。
最後,臨牀上該保密的時候要由上到下做到保密工作,有人泄密後果可是很嚴重的!
二、對某些特定人羣患者不告知
1、無完全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
小孩子未成年必須由其法律監護人來決定治療方案,對此,病情也應該跟家屬交代,而非與患者本人交代;
2、精神病患者
此類患者無法正確做出選擇,有時候可能耽誤病情甚至加重病情,因此,也必須向患者家屬交代病情;
3、殘障人士,語言無法溝通的患者
聾啞人,溝通有障礙時,甚至有些老的潮汕人、說當地方言的患者、聽不懂普通話的患者等,醫生無法與其良好的溝通,無法詳細說明治療替代方案的情況下,必須跟患者的直系親屬交代病情,尤其決定治療方式;
4、昏迷等患者
昏迷,無法自己做決定,或者手術中已經麻醉了,無法簽字做決定而又必須更改手術方案的患者,必須跟家屬重新談話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