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養狗令來襲!太原養犬登記辦理流程看這裏
條例規定重點管理區域內養犬實行登記制度。犬齡滿三個月的,養犬人應當申請養犬登記。在重點管理區域內養犬,每戶限養一隻。(注:太原城市建成區和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建成區爲重點管理區域,其他區域爲一般管理區域。)
怎麼登記?
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申請養犬登記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二)有看護、展覽、表演等合理用途;
(三)有健全的養犬管理制度;
(四)有專人管養犬隻;
(五)有犬籠、犬舍、圍牆等圈養設施;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申請養犬登記的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並獨戶居住。
在哪登記?
申請養犬登記,申請人應當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
養犬人住所、聯繫方式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
需要什麼手續?
單位申請養犬的,持單位主體資格證明、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犬隻免疫證明、犬隻數量清單以及符合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
個人申請養犬的,攜帶犬隻並持養犬人身份證明、犬隻免疫證明以及符合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
公安派出所應當自收到養犬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並註冊犬隻標識;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說明理由。
怎麼收費?
每隻犬第一年收取管理費五百元,從第二年起每隻犬收取管理費一百元。
飼養絕育犬隻的,從犬隻絕育的第二年起減半收取管理費。盲人飼養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飼養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費。
犬隻實行免疫制度
養犬人應當將飼養的犬隻送依法設立的動物診療機構進行狂犬病等疫病免疫,取得犬隻免疫證明。
養犬人應當自犬隻免疫有效期屆滿的三十日前,再次對犬隻進行免疫。
公安機關將建立養犬管理信息系統和養犬管理電子檔案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養犬管理信息系統和養犬管理電子檔案,與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城鄉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實行登記、免疫和監管等信息共享。
養犬管理電子檔案應當記載下列信息:
(一)養犬人的姓名、地址以及聯繫方式;
(二)犬隻的種類、主要體貌特徵(照片)、出生時間、免疫情況;
(三)違反養犬管理規定的處罰記錄;
(四)申請登記、變更、註銷的情況;
(五)其他需要記載的信息。
新修訂的《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公安局決定聯合太原市農業農村局等五部門,從10月20日至2020年6月20日,開展爲期八個月的集中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