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开鲁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在侦办一家烤全羊饭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发现店内使用的豆芽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添加剂—4-氯苯氧乙酸钠,就是我们常说的“无根水”。这是开鲁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侦办的第二起“毒豆芽”案,“毒豆芽”的再次现身,不仅是百姓餐桌安全的巨大隐患,更说明豆芽市场亟待整顿的紧迫性。

“一石二鸟”,牵出隐蔽“制毒”工厂

几个月前,开鲁警方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为了提升整治效果,开鲁县食药环侦查大队与开鲁县食药监局开展联合检查,对县内的商家进行常规化抽检,特别是针对豆芽进行重点检验,确保“毒豆芽”残留被彻底清除。

在对一家烤全羊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内的豆芽相关含量超标,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添加剂。开鲁警方立即对店主进行讯问,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这家烤全羊饭店的背后,竟然隐藏着一家规模更大、更隐蔽的“毒豆芽”加工厂,源源不断的为其提供不合格豆芽长达两年。

步步追击,斩断“毒豆芽”销售链条

进一步侦查讯问后,警方得知,店主从开鲁县某蔬菜批发部以2元钱一斤的价格购进不合格豆芽。掌握到这一线索后,警方又转战这家蔬菜批发部进行下一步追踪。经查,原来这家蔬菜批发部也只是“毒豆芽”链条的“中转站”,并不是最初的“出厂地”。

为了彻底斩断“毒豆芽”的销售链条,食药环侦查大队民警步步追击,顺着这家蔬菜批发部的线索,直击豆芽生产线的源头。据蔬菜批发部老板孙某交代,他所销售的豆芽全部来自通辽市科尔沁区某物流园内的“某蔬菜批发部”,不清楚该批发部的进货渠道,只是通过电话联系。

几经周折,所涉及的三家销售不合格豆芽的商家却都不是“源头”,虽然查封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经营场所,但对于食药环大队的办案民警来说,如果不彻底打掉源头,这个案件就是“烂尾案”。于是,办案民警对“某蔬菜批发部”负责人郑某进行多次询问,最终,郑某交代了其进货渠道。

据悉,郑某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一家豆芽加工厂购进豆芽,是该豆芽厂的固定购货者。掌握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即刻赶往豆芽厂,对豆芽厂经营者采取措施,进行询问。

雷霆出击,铲除危害食品安全毒瘤

得知“毒豆芽”的生产源头后,警方兵分两路,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掌握更多的案件线索,另一方面深入豆芽厂,固定证据,查封扣押涉案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高某夫妻二人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经营名为“某豆芽加工厂”的豆芽生产作坊,为了缩短豆芽生长周期,二人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由其妻子孙某某通过微信购买国家禁止使用的 “无根水”等化学添加剂,并依靠这些添加剂生产豆芽并出售,至今获利十万余元。

据二人交代,他们所生产的绿豆芽分“长芽”和“笨芽”两种,二者的生产过程都是先使用具有防腐功能的“腐菜灵”以一定的比例进行洗豆,在浸泡过程中使用化学添加剂“1+1”,以促进豆芽的生长。在豆芽生长的前三天,均分次按量向豆芽喷洒“无根水”。二人还在网上购买“漂白粉”,在豆芽生长周期结束后,将豆芽浸泡在掺有漂白粉的清水中,以达到使豆芽看起来更加亮白、新鲜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生产出的豆芽比正常的豆芽看起来更美观,被称之为“白富美”豆芽。在豆芽生成后,犯罪嫌人孙某某、高某又通过微信和直接送货的方式进行大规模销售。

经过两次搜查,警方在其经营的豆芽厂内发现未使用完的“1+1”无根水7支,未销售的豆芽若干,警方已全部依法扣押。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至此,横跨开鲁、通辽市区两地的“毒豆芽”生产链条被层层挖出,源头被彻底斩断,下一步,警方将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及相关证据,继续搜寻不合格豆芽的经销地点,防止“毒豆芽”继续活跃在市场上。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作为执法者,开鲁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民警将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扛在肩上,将每一个案件落在实处。保障食品安全不是一朝一夕,但却刻不容缓,保障食品安全,执法者永远“在路上”。

通讯员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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