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辽一男子冒充“公安局长”声称可用钱为其“平事”

男子曾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出狱后因觉打工挣钱太不容易,又干起了“老本行”。先后冒充狱警、公安局长及公安局长侄子,一年多的时间里,竟诈骗他人200余万。近日,孙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批准逮捕。

出狱后冒充“狱警”向狱友好友行骗

2017年4月,苑某某在外办事的时候接到一个自称是某监狱“李警官”的电话,称其认识齐某某,说齐某某在狱中需要用钱,希望苑某某能汇一些钱给他。当时苑某某以在乡下办事存钱不方便为由挂断了电话。但紧接着,苑某某便收到一条短信,信息中说明:二哥,我是小齐,你要是存钱不方便的话,可以把钱用微信转账给李警官,他平时对我很照顾。随后便有一个微信号申请加苑某某为好友,并注明其是“李警官”,起初苑某某还怀有一丝戒心,将信将疑的同意了申请。并在微信上和“李警官”聊起了齐某某的家庭情况,当确认了齐某某的情况后,便通过微信给“李警官”转账1000元钱,后来“李警官”又以齐某某在监狱中打了人、齐某某生病需要治疗、要生活费等事由骗取苑某某3万余元。

这个“李警官”就是孙某某,现年23岁的孙某某于2015年因诈骗罪在狱中服刑,闲聊之时得知某镇居民苑某某与其狱友齐某某关系非常好,便将苑某某的联系方式要了过来。2017年孙某某刑满释放,在外打工一个月后,感觉打工挣钱不容易就不干了,又想起了在狱中得知的苑某某电话,便心生邪念,再次行骗。

一人分饰两角凭借手机信息截图获取信任

❦尝到甜头后,孙某某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为骗取更多的钱财,孙某某又以齐某某的身份,再次发信息给苑某某,慌称其认识一个叫“小伟”的人,是某公安局“王局长”的侄子,并发送给苑某某一个手机号,让苑某某有事找“小伟”办就可以。随后,孙某某通过使用两个手机号,制作了“小伟”与公安局“王局长”的来往短信截图,以此获得了苑某某的信任。

❦ 2017年3月,苑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侦查机关调查,苑某某便找到“小伟”,希望能通过其关系“摆平”自己的事。“小伟”满口答应下来,说其叔叔“王局长”能帮他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得需要20万元钱,当天晚上苑某某便将钱给了“小伟”。

❦三个月后,“小伟”又联系上了苑某某,称还需要40万元打通“关系”,不然得重判,苑某某一听便害怕了,第二天就把钱给“小伟”送了过去。

❦孙某某以公安局“王局长”侄子“小伟”的身份多次骗取苑某某近70万元。

再次冒充“公安局长”谎称能帮子女安排工作

❦再次得手后,孙某某变得更加大胆。2018年初,苑某某和“小伟”说自己的女儿毕业了,希望“小伟”能通过关系帮忙给自己的女儿安排一下工作。“小伟”便让苑某某和自己的叔叔“王局长”联系,并把“王局长”的手机号给了苑某某。第二天,苑某某给这个手机号发信息说“王局,我女儿刚毕业,想去公安局工作,您看能帮下忙吗?我给您拿40万元钱,您看够不够?”。孙某某便以“王局长”的名义回复信息说可以,并让苑某某把钱给“小伟”就行,当晚苑某某便将40万元钱给“小伟”送了过去。

❦ 2个月后,苑某某的妻子再次给“王局长”发信息,称苑某某已经被关起来了,希望其能帮苑某某少判点,并承诺会给“王局长”30万元钱用于“办事”,“王局长”当即答应下来,并让苑某某的妻子把钱直接给自己的侄子“小伟”送去,两天后,“小伟”便拿到了这笔钱。

❦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孙某某先后冒充狱警“李警官”、公安局“王局长”及其侄子“小伟”的身份,编造各种理由共骗取苑某某及其妻子200余万元,所骗取钱财均用于个人挥霍。

出狱后与好友聊天发现疑点随即报案

2018年6月,苑某某服刑结束后,恰巧好友齐某某也结束服刑,出狱后两人碰面,在一次聊天的过程中,苑某某得知齐某某在狱中未曾让苑某某打过钱,又联想到自己女儿工作的没有安排好,苑某某才发觉自己被骗,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来源:奈曼检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