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中國好人”到階下囚 安徽劉氏四兄弟被控22項罪名涉黑資產超11億)

2008年時,他們曾自帶兩臺挖掘機到汶川地震災區參與救援,2009年,他們入選“中國好人”,但“權力大了,就黑心了。”10月31日,備受關注的安徽蚌埠劉氏四兄弟涉黑案宣判後,蚌埠的老百姓們這樣說。

11月1日,上游新聞記者從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劉氏四兄弟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聚衆鬥毆罪等,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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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圖源: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

帶挖掘機救援汶川 入選“中國好人”

2018年8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紀委監委的一條消息,讓安徽的老百姓們爲之一驚。消息稱,蚌埠高新區天河科技園新城口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兆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劉兆本四兄弟是蚌埠市懷遠縣馬城鎮新城口村人。據安徽好人館官網顯示,上世紀90年代,新口村遭到洪水侵襲,劉兆本四兄弟向村民承諾,致富後一要幫助全村父老兄弟共同致富,二要讓家鄉山清水秀,三要講道德良心,一輩子做好人。

此後的,劉氏四兄弟利用新城口的石料資源發家致富。據當地媒體報道,四兄弟里老大劉兆水成爲了蚌埠市震興路橋工程公司董事長,老三劉兆剛爲懷遠縣新強建材有限公司總經理。老二劉兆本則自2005年開始擔任新城口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劉氏四兄弟開始在安徽聲名鵲起,源於2008年汶川地震。據安徽文明網發佈的信息顯示,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發生大地震。劉兆本四兄弟帶領8名挖掘機操作手,開着三臺越野車和兩臺裝載挖掘機的平板汽車,在5月17日零點到達四川綿陽。綿陽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當即派他們趕到北川羌族自治縣陳家壩鄉投入救災。劉兆本四兄弟在四川救援10多天,花費40多萬元,搶通道路30公里,開挖土石方34萬方。

2008年,劉兆水被授予“全國抗震救災模範”稱號,四兄弟獲評“安徽省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心動2008安徽年度新聞人物”。此後,“安徽省道德模範”、“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接踵而來。

2009年至2011年,劉氏四兄弟全部先後獲評“中國好人”,他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是最令他們驕傲的事情。四兄弟還倡議成立了蚌埠市“中國好人”聯誼會,劉兆水擔任常務副會長。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蘆山縣發生7.0級地震,劉氏四兄弟再次攜帶挖掘機到災區參與救援,與汶川地震時不同,這次與劉氏四兄弟一同入川的還有安徽省級媒體,全程報道了劉氏四兄弟的救援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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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兄弟之一的劉兆本因獲評中國好人,被媒體多次報道。圖源於網絡

涉黑資產超11億元 成安徽掃黑除惡“第一槍”

隨着榮譽的不斷疊加,劉氏四兄弟成了安徽有名的農民企業家。2016年底,有關劉氏四兄弟涉黑被抓的消息時常在蚌埠市流傳。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2016年6月28日,《蚌埠日報》發佈撤銷劉兆剛政協十三屆蚌埠市委員會資格的消息。據報道顯示,劉兆剛被撤銷委員資源是鑑於劉兆剛涉嫌犯罪,已被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刑事拘留。

知情人士透露,2018年1月時,當地警方曾派大量警力,連夜對劉氏四兄弟的涉黑團伙進行抓捕。因案件重大,當時並未有官方消息證實此事。

今年5月5日,蚌埠市警方纔首次通報了劉氏四兄弟的涉黑情況。新聞發佈會上,蚌埠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楊慶介紹,2015年,蚌埠市公安局不斷接到羣衆來信舉報,反映該市高新區天河社區新城口村書記劉兆本等四兄弟非法開礦、把持基層政權、涉黑涉惡等情況。蚌埠市公安局隨即祕密開展了證據蒐集和梳理研判工作。2018年1月23日晚,蚌埠市公安局異地用警,抽調200多名警力,對劉氏兄弟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開展抓捕行動,無一人漏網,打響了全省掃黑除惡“第一槍”。

通報稱,集中收網行動後,蚌埠市公安局經15個月的偵查,最終在3月19日,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首批3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組織、領導者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兄弟4人,積極參加者17人,一般參加者10人。首批移訴案件60起,及大量有組織實施的違法行爲,涉嫌非法採礦,非法制造、存儲爆炸物,聚衆鬥毆,尋釁滋事,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等14類犯罪。

截至5月5日,專案組共對92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50名犯罪嫌疑人。並分別向監察機關移送“保護傘”線索11批31人次,配合深挖查處182人。依法查封、凍結、扣押該組織涉黑資產11億多元,其中除現金、存款、股權、保險理財外,還查封了房產122套(價值1.47億元)、集裝箱海船2艘(價值3000餘萬元)、汽車215輛(價值6000餘萬元),以及該組織投資建設的漢街、禹興大樓、劉氏宗祠、佑駿公司等固定資產價值約6億元,扣押挖掘機等工程機械39臺/輛(價值3000餘萬元),以及大量名酒、名錶、名包、玉石等奢侈品價值5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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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氏兄弟被捕前的住所。圖源於網絡

涉及22項罪名 四兄弟淪爲階下囚

9月10日至16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劉兆水等34名被告人、2被告單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採礦、聚衆鬥毆等22項罪名的重大涉黑案件。

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自上世紀90年代起,被告人劉兆水四兄弟通過販賣砂石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基礎。2004年,劉兆本等人從事非法採礦。2005年,劉兆本擔任新城口村黨總支書記(後兼任村主任), 爲劉氏兄弟在當地形成強勢地位和非法斂財提供了有利條件。

2006年,劉兆剛成立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控制採礦所必需的炸藥,劉氏兄弟及其他成員陸續加入,開始了長達十餘年非法採礦的違法犯罪行爲。2007年,劉氏兄弟爲爭搶工程項目,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排擠、打壓競爭對手。當年4月,被告人馬士鳳糾結百餘人持械與他人鬥毆,用剷車推倒企業院牆,此事在當地產生重大影響。至此,以劉氏兄弟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

之後,劉氏兄弟以強行兼併採石散戶等方式,對當地採石行業形成全面非法控制,該組織進一步發展坐大。多年來,該組織爲維護自身利益,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採礦、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衆擾亂社會秩序、強迫交易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爲。

該組織利用家族勢力,長期大肆非法開採,對當地採礦行業形成全面壟斷和非法控制;強佔村民土地,強遷村民祖墳,興建宗祠、豪宅,震壞村民房屋,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對當地羣衆形成了心理強制、威懾;無視安全法規,在非法開採中造成多人死傷;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利用非法採礦等手段獲取的鉅額經濟利益,大肆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庇護,以黑斂財、以財養黑、以錢開路、禍害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自然環境、政治生態和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劉氏四兄弟非法採礦進行違法行爲的時間長達10年,而這也是劉氏四兄弟備受讚譽的10年。

10月31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劉兆水等34名被告人、2被告單位重大涉黑案件。

法院審理認爲,以劉氏兄弟爲首的犯罪組織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徵,依法應當認定爲黑社會性質組織。馬士鳳(劉兆水之妻)、馬士龍等其他30名被告人根據其在組織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以及參與實施的組織犯罪活動,分別認定爲積極參與者和一般參與者。

最終,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聚衆鬥毆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七年六個月至二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被告單位分別被判處罰金。

11月1日,上游新聞記者獲悉,目前對“劉氏兄弟”一案中涉案的“保護傘”調查工作也正在進行中。

韓佳鵬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 作者:時婷婷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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