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8时15分,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大队接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电话,派出所民警称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查处到一辆疑似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要求宝安大队前来配合查处。接到电话后,宝安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当事人及其所驾驶的粤B牌微型面包车展开调查。

检查发现,该面包车上载有高浓度硫酸5L,高浓度硝酸50L,三氯甲烷5L,均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然而,车上并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装有浓硫酸硝酸的面包车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驾驶员张某是深圳某有限公司员工。经查询“交运通”系统,发现该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该公司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现场公安民警立即对车上所载危险化学品进行抽样送检,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现场对驾驶员张某和该公司经理苏某予以行政拘留。

经调查取证后,11月2日,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张某和该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的违法行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暂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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