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藏友万先生将一张珍藏了60余年的民国早期的安徽省政府委任状(见图),捐给了安庆市博物馆,受到了社会的称赞。这件面幅为16开大小的纸质委任状,虽有破损,但整体完好,字迹清晰。全幅为白底蓝字,右款为“字第贰拾贰号”,蓝色方框上端中央有一枚圆形国民党党徽,从右至左为“安徽省政府委任状”,“兹委任陈维坤代理安徽省立第五女子中学校长 此状”,“主席刘镇华”,“教育厅厅长杨廉”,“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二月八日”,并钤红色方印一方(见图)。

笔者查资料了解到,陈维坤(1900—1966),女,祖籍安徽凤阳,出生于安庆。民国十一年(1922)10月,受安徽省政府派遣,作为省政府女子教育委员赴日本考察女子教育。民国十三年(1924)2月,公费留学日本,先后在东京帝国女子专门学校人文科、东京明治大学女子部法科学习。在日本留学8年,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4月毕业回国,一度任安徽省教育厅训育主任,民国二十三年(1934)2月,受命兼任阜阳颍州女子中学(即安徽省立第五女子中学)代理校长,直至抗日战争全面爆发逃难至贵州省贵阳市。民国二十八年(1939)8月应邀参加宋美龄视察贵州期间在贵州召开的难民妇女座谈会,当她得知国民政府急需保育院长和保育人员时,当即呈上自己的简历。宋美龄见其曾留学日本,又担任过校长,当场签发陈维坤为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日将士总会战时儿童保育会贵州贵阳分会第一保育院院长的聘任书。陈维坤于当天下午走马上任,采取教养儿童合一的方法管理儿童,并联合来自各方的难童,与山城苗胞彼此相依,粗食布衣,虽苦亦乐。三个月后,宋美龄到贵阳战时难童保育院考察,见陈维坤把一个偌大的保育院管理得井井有条,数百名难童不仅个个生龙活虎,而且都受到很好的启蒙教育。宋美龄十分满意陈维坤的才干,称赞她不负众望,干得出色。当即决定继续聘任她当保育院长,直到抗战胜利。

1946年2月,陈维坤辞去贵州第一保育院院长职务,和家人取道重庆回到阔别多年的出生地安庆。安徽省政府社会处即任命她为安庆救济院育婴所所长,直到解放。新中国成立后调入安庆专员公署行政训练班学习,学习结束后被安排在安庆市福利院工作。1950后以后,相继当选第二至四届安庆市政协委员。1966年3月因病去世,终年66岁。

这张历经80载的安徽省政府委任状,对研究民国教育史和陈维坤其人其事,提供了一份宝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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